第144章 新郎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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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深夜,凉风刺骨,马路上的落叶被吹得胡乱地飞,三三两两的车偶尔从面前经过,寥寥行人将大衣裹紧,急匆匆地往家走。
黎初晨穿着单薄的黑色丝袜,上身穿着一件深棕色的大衣,她已经站了半个多小时,可这种鬼天气,连出租车都拦不到。
“该死!”黎初晨忍着胃里的翻涌,急得在原地直跺脚。
林强被湾荡门的赌场扣押,黎初晨打心眼里高兴,可要不是因为自己家这边的公司又需要钱,她也不用这么假惺惺地装好心,还要为了救他而……
“呕……”黎初晨赶紧转身,扶住路边的树干,半弯腰干呕起来。
一个多小时后,黎初晨终于来到了今晚的目的地,一处看上去非常老旧的居民区,几盏昏暗的路灯,被秋风吹得快要零碎。
黎初晨搓搓双手,掌心有些湿凉,内心的恐惧不断扩大,可一想到过了这一夜后,有可能得到一大笔钱,黎初晨拼了。
“这么有钱还住在这儿?”黎初晨带着满腹的疑问,战战兢兢地向最里面的一栋居民楼走去。
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爬上****仄仄的阴暗楼梯,楼道里的窗户早就坏得没了踪影,风大股大股地从外面灌进来,呼呼的声音叫人不寒而栗。
终于来到了六楼,黎初晨的小脸早已吓得惨白。
轻轻敲了敲中门,没有人应答,黎初晨又贴近门缝小声喊,“有人么?有没有人?”
倏然,门突然打开,黎初晨刚要开口说话,从黑暗的屋里猛地伸出一双手,捂住她的嘴巴,将她往屋里拖。
“唔!”黎初晨惊呼,却无能为力。
“黎小姐,别怕,是我呀!”尖细的嗓音,带着说不出的阴阳怪气,黎初晨惊恐地看着面前的人……
“啊……唔!”黎初晨刚要开口,又被人捂住嘴,“黎小姐,我是金志成,你鬼叫什么?”
黎初晨定睛一看,终于从他这副“人鬼难辨”的面容里,看出是他。
“不叫了?你不叫,我就放开你。”金志成涂着浓重的妆容,鲜红的嘴唇像刚喝过血。
黎初晨摇摇头,见金志成神色不对,又赶紧点点头,金志成这才满意地一笑,放开她。
“今晚,你陪我?”金志成像个老不死的千年妖怪,屋里只点着一盏晕黄的壁灯,一切都是昏暗的,黎初晨惊恐地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他身后的墙上。
全套的情趣用品占据了整面墙!
金志成看到她的表情,满意地笑了,“看来黎小姐很喜欢这些东西呀!那我们就一个个试试吧!”
“等等!”黎初晨虽然早就知道,今晚的任务就是陪好金志成,可是她现在已经后悔了,她觉得自己会死。
“怎么?不愿意?那你可以滚了。”金志成翻脸比翻书还快,扯起她的衣领就要把她往门外丢。
黎初晨一急,竟然忘了刚才的恐惧,抱着他的大腿央求,“请让我留下吧……”
金志成轻蔑地扫了她一眼,蓦地半弯下腰,轻浮地勾起她的下颌,“乖女孩儿,跟我来……”
黎初晨闭上眼睛,沉重地点了点头,再睁开双眼时,她满脸笑意。
“好……”
与魔鬼为伍,与禽兽交易,这是黎初晨对这个“难忘一夜”的唯一印象……
天刚蒙蒙亮,黎初晨带着一身淤痕,离开了金志成的住处。
金志成将窗帘稍稍欠开一条缝,意犹未尽地看着黎初晨摇摇欲坠的背影,颤抖的双腿几次差点让她摔倒。
金志成舔了舔嘴唇,喃喃道:“还真不错……”
回到家里,黎初晨将自己狠狠丢在浴缸里,她用浴刷使劲洗刷着全身,皮肤擦出血痕,与昨晚的淤青“交相呼应”,惨不忍睹!
“黎晚晴……又是黎晚晴!”黎初晨愤然地瞪着天花板,她情绪很激动,因为金志成这个卑鄙的老变态,竟然偷偷给她拍了照!
一想到他昨晚近乎变态般的疯狂,黎初晨止不住地全身恶寒,金志成蹂躏她,然后还威胁她,如果不把黎晚晴骗到他床上,他就把这些照片寄出去!
难怪他要化那么浓重的妆,不男不女,不鬼不人的,原来早就有预谋!
“还有该死的林强!说什么陪一宿就可以赚大钱!钱呢?钱呢!”黎初晨狂躁地将浴刷扔进水里,溅起的水花像破裂的美梦,碎得一塌糊涂。
正发泄着,黎初晨电话响了起来,随手接起,刘美娜心急火燎的声音传来。
“初晨,你快点来公司,出事了!”
雷绍骞别墅里。
黎晚晴昨夜不知道最后怎么睡的,不过这一夜竟然十分好眠。
男女之间的感情剧增,有时候并不需要太复杂的形式,甚至连亲密接触都可以省略,有时仅需要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宽厚的肩膀,一个愿意承受对方任何、包容一切的心怀。
黎晚晴经过昨天晚上的嚎啕大哭后,她的世界仿佛雨过天晴,早上起来看到雷绍骞在她身边沉睡,她甚至觉得这种同床共枕,有点小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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