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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小倩心中有了主意,决定在郭北县驻留些日子,写这一部小说。

接下来她去了就在四宜斋隔壁不远的幽悠画斋,画中自有黄金屋,画中自有颜如玉,一家专门卖画的画店。

幽悠画斋的老板是一个头戴方巾的中年男子,额上贴着一张狗皮药膏,贼眉鼠眼,鼻下留着两撇八字鼠须,与聂小倩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个画摊老板形容差不多。

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嫌贫爱富是人之常情,但聂小倩要在他这里取走父亲的遗物,是不准备付钱的。

画斋老板的住宅不在这边,眼看夜已近深,又无生意上门,于是收店关门准备回去睡觉。

在把门锁上,正要转身离去的刹那间,他忽觉一阵阴风拂过,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

“这鬼天气,唉,忽冷忽热的,不让人安生,不让人安生。”

画斋老板假模假样叹了两句,浑然不知他的画斋里面已有幽魂暗度。

从来只闻鬼吹灯,没听说过鬼点灯的。

画斋里黑灯瞎火,聂小倩却不用亮灯,只凭着鬼能夜视这一项本领,很2,容易就找到了那一幅她的画像。

“天下名山胜水,奇花异鸟,惟美人一身可兼之,虽使荆、关泼墨,崔、艾挥毫,不若士女之集大成也。”

这幅小倩浴发图,以细匀的淡墨线绘成,小倩赤足跪坐在水边,手拂青丝,神情文雅恬静,画面清雅秀润,透着温柔娟秀的美感,韵致天成,在画丛里面锥坡囊出,一眼就能瞧见。

聂小倩卷了她的画像,穿窗而出。

此时这条大街上灯火一盏随着一盏暗下,四宜斋也不例外。

正好,她少不得又穿透四宜斋的窗户,进了王百万家的书铺子里,挑贵的,取了些笔墨纸砚。

读书人偷书不能说偷,说窃。

对于女鬼来说,偷笔墨纸砚当然也不能说偷,应该说劫富济贫。

她一只女鬼,连鬼身都不属于自己,真正是两袖清风,穷得无立锥之地。

聂小倩卷着画卷和笔墨纸砚等一应写书物事,出了四宜斋,此外,手上又多了一个顺手牵来的竹篮子。

把东西放进竹篮子,她窈窕的身姿一转,然后,随云髻插步摇簪钗,一身素练瞬间换了蓝色的纱裙。

比之原先一身素白的飘逸出尘,多了几分大户人家女子的知性端庄,简而言之就是多了人味。

她要是不显形,三更半夜的,长街上凭空飘着一个竹篮子,怕不要把行人吓个半死,传出个郭北县有鬼夜行,那就是祸事了。

如今显了形,提着装着各种物事的竹篮子,倒是可以大大方方的走了。

聂小倩决定在县城里逗留自然要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毕竟鬼可不同于人,见不得阳光。

不过她进得郭北县,倒不是一味的游玩,也听来了一些街知巷闻,晓得一个好去处。

离开了文曲街,她往槐树胡同走去。

巡夜更夫恰好从槐树胡同巷口经过,看见聂小倩那一抹渐渐远去的婀娜倩影,下意识就想叫一句“小娘子”。他以为黑灯瞎火的,聂小倩走错了路,不小心闯进槐树胡同,想把她叫住。

可他嘴里的“小娘子”三个字还未出口,倩影就没入了黑暗之中。

“黄汤灌多,眼花了?”更夫打了个饱饱的酒嗝,揉揉眼睛,喃喃自语了一句,终究没敢踏入槐树胡同看个究竟。

在槐树胡同的尽头有一座庄园,原属于郭北县仅次于王百万,姓李的一户有钱人家,然而在一年前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遭遇蒙面贼寇灭门,鸡犬不留,鲜血甚至流到了大街上,惨绝人寰。

自那一晚以后,这座庄园就成了远近闻名,恐怖之处不下于兰若寺的鬼宅,传闻至今依然能在夜里听见有喊杀声和哭泣声,无人敢近。就连庄园附近好几户人家也不堪其扰,搬离了槐树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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