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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守墓人逮住了两只糟践蔬菜的田鼠。他把田鼠收拾了,毛皮晾在外头备冬天用,爪子剁去,细骨头认认真真全剔出来,只剩净肉,打开柜子,晃了晃油瓶,上次拿一张狼皮换了一身布衣裳、二角油,这油几乎没怎么动过。他很满意,又把整个瓶子放回去,摘了个大冬瓜,外头找人好说歹说换了半板豆腐,回来搁着,也不烧。

这天的夕食[1],他只啃了冷红薯,没有喝酒,精神仍然亢奋,像灌下了半坛子够劲儿的米酒,脑袋晕乎乎的,干什么都有兴头。太阳落下去了。安城的东边、南边有山,西侧、北侧都是平原,它每次落下去的地方都在山线和平原线的交接处,落得比山头更低一点时,艳红喷出光焰来,像一支火炬,金粉流丽的、照亮了从西边奔流而来的云晓河。守墓人到田里,掐了半篮子嫩南瓜藤、两根当龄莴笋、一把葱、半个蒜头,回来支起汤罐,烧开了水,豆腐扔进去滚着。他开春打的一只狼——就是狼皮已拿出去换东西的那只——当时吃了大半,剩下一只腿、半片背脊,制成了肉干,如今也在最肥美的部位拉下一条来,切细了,一并丢进罐子里慢慢炖着。

万家炊烟,还有工坊里熬纸浆、煮蚕丝的烟,融和在一起。

太阳下去了,云倒浓起来,好似暮烟趁夜凝成、弥漫了夜空。月亮露不出脸来,但天空并没有漆黑一团,仍然微微发亮。这微光不知从何而来,仿佛是白昼结束后的余光,完全靠着惯性维持在那里,比黑夜白一点、比白昼黑一点,是种难以捉摸的灰色。在这样的灰夜,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守墓人深埋着头。他在期待什么事呢?什么都好,他不敢说出来。他害怕什么事都不发生。

他换了那身新簇簇的布衣裳,卷起袖口,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毫不费力的把嫩南瓜藤上的绒毛、细刺全都揉掉,将藤叶上的筋也揉酥,和面一般捏成一团,在砧板上剁碎了。之后再干点什么?他很清楚。接下去应该烹调。但是,如果菜烧好了,她没来,怎么办呢?如果菜冷了,她还没来,怎么办呢?

他高大身躯呆呆对着小砧板站着,没了主意。

窗外窸窸窣窣的响声。也许是她?不,也许是耗子。他抬起头,不,不是耗子,是她。

宝刀怀中拎出两只死麻雀,高高举起,并歪了歪头。

守墓人紧张凝视她的脸,像读着一本他不懂的书。轻视、厌恶、畏惧、不屑?没有!都没有。那些全属于他自己的妄想。她只是个自带了食物、想来加入他的夜宵的客人。她举起食物,歪头向主人打招呼、请求进来呢!

听说彬彬有礼的吸血鬼要得到主人的同意,才能进屋。守墓人笑起来:他不在乎她是什么。他也不在乎她会把他变成什么。他是主人、她是客人,就这样。

狼肉煮浓、豆腐也滚老了。正要老豆腐才更入味呢!他支起油锅,把绿莴笋和葱蒜切进汤罐,给汤加点清味,油锅烧热了,里面汪汪的是他几乎所有存油。他毫不吝惜把田鼠肉放下去,炸得金黄酥脆,盛进洁白新香的葫芦瓢,剩下那点油,倒进半锅嫩南瓜藤,翻炒了,直炒到藤叶变得墨绿,散发出青菜、白菜都没有的丰厚异香。

宝刀已经跳窗进来,把麻雀拾掇了,依然串在筷子上烤着。

他们的丰盛晚宴,再一次开动。吃着吃着,宝刀从食物中抬起头:“伯伯,咱们养几只**?可以吃鸡蛋、还有鸡肉。”守墓人答道:“好。”

宝刀的夜游生涯就这样继续下去了。奇怪的是,她跟守墓人,谁都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就守墓人来说,他的世界很简单,只有“我、这一个、那一些”。他自己是“我”、宝刀是“这一个”、其他人全部都是“那一些”,这样就可以了。再说,他还有点迷信,怕多嘴问了太多问题,会把老天派下来的这个小伴侣吓跑呢!——就宝刀来说,她的世界也很简单。她希望日子过得很好玩、并且很好吃。如果没有,那么找也要找到。守墓人的小屋,就是她找到的好玩又好吃的地方,所以守墓人在她心里就是好人了。她管他叫“伯伯”,这位伯伯有没有其他名字呢?对她来说都一样,毫无关系。

大管家来方这阵子总不在山乌槛,在外头跑来跑去的,听说简竹派他去兜揽生意。宝刀也不太懂,只觉得少了一个“巡海夜叉”,她溜出去夜游更自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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