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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感觉就是有人在狠狠地盯着你,毛骨悚然的恐怖感觉。朴薇安大着胆子抬起头来一看,差点叫出声来,不是不想叫,是完全吓傻了,叫不出声音了。
在她的面前,至少有五六只狼,正滴着口水看着她。为首一只狼,体型巨大,头顶长着一撮白毛,应该是首领。狼群已经把她当成了它们的猎物。
狼是有智慧的生物,听说狼会把手搭在人的背上,等到人一回头,狼就一口咬掉人的脖子!反正她也逃不掉了,狼群现在完全是在欣赏她的恐惧,等玩够了,再慢慢吃掉她。
朴薇安想到自己年纪轻轻,居然会在荒山野岭被狼吃掉。而且尸骨无存,血肉不剩,难道这就是她的命运?
不能!不能等死!人在绝望的时候,无论是谁都会产生强烈求生的意志!朴薇安摸了摸包,看看有什么能吸引狼群的东西,突然她摸到了之前小男孩送她的转经轮。
没办法了,现在转经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求佛祖显灵吧!朴薇安拿出转经轮,闭上眼睛,诚心地开始转起来。狼群看到这个女人古怪的动作,慢慢开始围住她。狼首领第一个一步步向朴薇安慢慢走近。
朴薇安心里一片空明,什么都不想,只是转着经纶。狼首领一步步逼近,完全把她当成了玩弄的玩物。
突然朴薇安觉得小腿一阵剧痛,狼果然是想慢慢玩弄她,慢慢吃掉她,才没有一口咬在致命的地方。在狼首领咬了第一口之后,剩下的狼群就准备一拥而上了。
朴薇安闭上眼睛,继续转着转经轮,等死。过了很久,却不见动静。她忍不住睁开眼睛,接下来她看到了一辈子都不敢相信的画面!
在狼群的中央出现了一个穿着紫红色长袍的高大男人,而所有的狼群都向他跪拜!男人微微一笑,挥了下手,狼群马上就逃命似地散了。
男人走近朴薇安说道:“这里叫孔雀滩,有狼群出没。这一带又经常起雾,几天都不散,所以时常有迷路的人走到这里被狼群吃掉。你还能走吗?我带你去安全的地方给你疗伤。”
朴薇安挣扎着站起来,刚站起来就跌倒了。朴薇安的眼泪不争气的掉下来,说:“我的腿是不是废了,我没法走路了。”
男人走过来看了看薇安的伤口,从身上取出一颗紫色的珠子,浑圆的珠子,没有一点遐丝,透着神秘的光泽。男人拿珠子在朴薇安的腿上轻轻地抹了几下,血立刻就止住了,也不疼了。
男人皱了皱眉说:“你的腿断了,我只是暂时给你止住了血,必须要马上治疗。我来背你走吧。”在这种情况下,朴薇安没法拒绝,只好爬上了男人的背。
她的心里有好多疑问,为什么狼群见了他会跪拜?为什么他的珠子那么神奇?男人的背很宽厚温暖,朴薇安在经历了可怕的狼群事件后,再加上腿伤,竟然什么都没问,迷迷糊糊爬在男人身上就睡着了。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处在一个山洞里。男人背对着她,在她面前生了一堆火。男人看她醒了,递给她一块干粮,朴薇安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就吃完了。
吃完后才发现男人正笑盈盈地看着自己。脸上一红,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腿已经被绑了上木板接好了。心里一阵感激,红着脸说:“谢谢!”
朴薇安开始打量眼前这个男人。他拥有仿佛精雕细琢般的脸庞,英挺、秀美的鼻子和樱花般的唇色。他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笑容。
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一下子就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
他欣长优雅,穿着一件紫红色的长袍,却又不是常见的藏袍。手上一枚黑金闪闪的蛇头戒指显示着非凡贵气,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
这世上竟然会有这样好看的男人!还好朴薇安想起了现在不是花痴的时候,终于问道:“你是谁?”
男人说:“我叫修夏。”
朴薇安继续问:“狼群为什么会怕你?”
修夏说:“我是夜郎王族的后裔,夜郎国灭亡后,我们剩下的族人就到了西藏的喜马拉雅山继续生活,我们重新建立了国家。我是夜郎国的王,我有夜郎国流传下来的佛珠护体,所以我有神通,一般的野兽都会惧怕我。”
修夏看了看天,问道:“你的腿可以走吗?现在天色还不晚,我送你回去吧!”朴薇安咬咬嘴唇,不知道为什么有点不舍。但是想到他是王,身居在这大雪山里。而自己是个现代人,他们之间是根本不可能的。
朴薇安叹口气说:“我好像可以走了。”
修夏说:“那我们走吧,我扶着你。”
等到回到营地的时候,雾还没有散,所有的人已经乱成了一团。特别是于斌,因为他冒失的求婚让朴薇安出走失踪。心里想着朴薇安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一辈子都无法赎罪,几次要冲出去找朴薇安,全靠金丽丽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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