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烟枪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二十一章 攻略倭国(二十四章),三国小兵之霸途,一级烟枪王,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额,呼儿,不用掩住嘛,其实,像你身上的衣裙,我看得太多了,对为夫来说,这衣裙,其实没有太大的吸引力了,为夫也不是制服控。相对来说,呼儿你的身子,对为夫的吸引力更大。”刘易见卑弥呼掩住了她的风光,再到她似要努力的把那高挺的玉峰向下压,压得两轮圆满从那薄薄的丝布之间显现出一团有如面团被压下一般的形状,让刘易看得还真的想扑上去咬一口那儿的香甜。
“不让你看不让你看,除非……”卑弥呼自然不是真的不让刘易看,只不过,倭国的女人,她们都似天生的懂得要如何挑起男人的情火,所以,装出一副无限可爱的样子,眨着大眼睛道:“除非,你再作一首诗,诗中得要带有人家的名字的。但是,一定不能像刚才这样,就像是打油诗一样的。”
“带有呼儿你名字的?”刘易今天的诗兴很浓,嗯,是可能因为心里思亲,所以才想着借他所熟知的古诗舒放一下情怀,学习古人那样,借一些优美的措词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所感所思。刘易没有那样文采可以自己作出一些可以舒发自己情怀的诗词,但是,借用他人所作的诗词来感叹一翻,领会诗人当时那与他心境相对应的心神,那也是一件美妙又微妙的事儿。
所以,刘易现在的记忆非常清晰,不少曾经读过的古诗都在他的脑海里涌现。
刘易坐回到椅桌旁,拿起另一个装着猴儿酒的酒壶,给自己及卑弥呼都倒了一杯,然后灵光一闪的道:“好,有了,你听着。”
“下面这首诗词,如果你还说不好,不行的话,那么我也没有办法了。这首诗,的确是一个我刘易的前人所作,并不是我刘易所作的,他是我刘易家乡有名的一代诗仙,名叫李白,这首诗,名叫将进酒!”
刘易在这个卑弥呼的面前,不太惧怕她会知道刘易所说的前人其实是现时代的后人。毕竟她并非汉人,哪怕从小就对大汉文化有研究,可是,她才收集了那一点的汉书,对于海量的汉人文化,她肯定是学不来,也学不全的,所以,在卑弥呼的面前,刘易倒可以放心的把一些后世的事跟她说出来。
“将进酒?”卑弥呼听刘易说得慎重其事,并且,又言明了非刘易所作,而是他家乡的一个前辈先人所作,她亦不禁来了兴趣。
她与刘易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是,她多少都有点了解到这个夫君,有时候,他多少都有点臭美的,如果当真是他所作的好诗,一定不会说是别人所作,既然是别人所作,并且,把这首诗词出自什么人之手,都那么慎重的说出来,从刘易的神态当中,也似对这个叫李白的诗仙特别的尊崇的样子,连盗别人诗来她都不会知道的事。刘易都没有做了。所以,卑弥呼不禁也神识一整,把掩着酥胸的玉手放了下来。
她对汉人的文化,已经不仅仅是推崇那么的简单,简直就是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所以,她暗暗觉得刘易要说出来的这首诗词,一定会有其独到之处。
“咳咳……”刘易先是咳了两声,清了清喉咙,他才放声再配上一些情感,仰面望向外面的夜空。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算是一首长诗了,刘易这一次,一字不漏,一字不改的吟了出来。
豪放的情怀,不羁的情性,可以从这诗词当中深深的感受得到。那种怀才不遇,却心有壮志万丈,又游戏红尘,狂放自我,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洒脱。就算是不能完全听懂刘易所呤的这首诗,卑弥呼也知道,这是一首千句绝句,是一首意境非常好的诗词。
尤其是一开遍,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她一听到这句抽象描写的景致,她的脑子里,不禁就涌现出一条奔腾不息,壮阔的大黄,滚滚的从高处流来,那种壮阔,她想想就有点陶醉。
黄河,是大汉文化的发源之地,许多的古书当中都有记述,卑弥呼,她自然也知道大汉有一条大河叫黄河,并且,还看过有关于黄河的的记述。
所以,刘易一念出这首诗词,就已经把她深深的吸引,带进了诗人的意境及心态当中。
跟着下来,自然是字字珠玑,有如金玉落盘,单单是听刘易所念,不用去领会刘易所念的诗词中的意境,她便觉得此诗无限美好了。
“好好!夫君,你们汉人所写的字,都非常漂亮的,夫君,你应该写的字也非常好看吧?人家跟你这么久了,平时,见你发号施令的,怎么总不动笔写字啊?这首诗词真是太好了,你就把这首诗词写下来送给人家好么?人家要好好的欣赏欣赏,人家会把它背下来,记住一辈子,将来,人家一定要跟夫君你去看看那黄河天上来的壮阔景观。”
“啊?写出来?这、这不用了吧?”刘易一听,不禁呆了眼,这个,并非刘易写的毛笔字就真的那么不能入眼,刘易虽然不是什么的文学大家,可是,当初跟着那个老道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跟着练练字的,一手毛笔字,写得亦是相当飘逸的。
但问题是,刘易只能用后代的字体来书写,哪怕是后世的繁体字,也能写出不少,但就算是后世的繁体字,与现在大汉所熟知的字体,也是有着很大的分别的。所以,刘易每次,总是刻意的避免留下自己的墨宝。免得让人抓住刘易的什么把柄。
其实,刘易的担心,是有点多余的,因为,刘易虽然没有直接表现出他所熟知的汉字与现时代的有很大分别,但是,刘易已经提出过,现时代的字体,太过复杂,不易记认,也没有一定的笔划结构。所以,刘易已经估计说让新汉朝文化部门的朝官,着手研究新的简化字了,说是简化字,只是刘易通过一些曲折的手段,让他们知道,要如何对汉字进行简化易记。实际,就是照搬后世的汉字来让他们去研究罢了。
现在,简化字,非常受汉人欢迎,甚至,在新汉朝的学堂学府当中,已经开始对这种简化字进行了推广。相信,不用多久,简化字可能就会代替了现在的繁体字。
“不嘛,人家就要你写出来,嗯……人家现在就去为你准备笔墨。”卑弥呼已经被这首诗词深深的吸引,所以,她居然忘记了自己身上的不雅,背转身,她就走去拿来纸笔墨硕。
她的粉背之后,果真的完全被刘易不小心倒出来的酒水弄得湿透,可以透过薄薄的丝质布料,清楚的看到她粉背的轮廓线条,尤其是那挺翘的丰臀,整个形状,都若隐若现的表露在刘易的眼前。
但是,卑弥呼似还一无所知,任由刘易在她那美妙的背影上扫描。
她似蹦蹦跳跳的拿来了笔墨,想了想,又把楼内的灯火挑得更明亮一些,这样,方便刘易写字。
“好了,夫君,来写出来吧。”卑弥呼有点期待的冲刘易眨眨眼道。
“呃,呼儿,要不我念你写吧。”刘易还想着要避免这样的事。
“不行,就要夫君写出来。”卑弥呼这时有点倔的仰脸道。(未完待续。。)</dd>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