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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电影开始传入香港,1913年香港第一家制片机构华美影片创办,1925年上映香港第一部长故事片《胭脂》,1934年香港第一部有声片诞生,1953年电检条例制定。昨天,李毅华导演的这一部《电锯惊魂》,虽然里面充斥着刺激眼球的血腥镜头,但是好在李毅华导演事先做好准备,让未满18周岁以下的人排除在外,免除了毒害青少年的心里健康。在这里对李毅华的导演执意崇高的敬意……”
《新报》的报道,着重点则是导演、演员和影片之中所采用的新的东西,也可谓标新立异了。
“……相对于片子的血腥,影片之中演员的表演,可以说是可圈可点。对于主演,导演大胆启用被台湾雪藏的梁佳辉,当年的大清皇帝已经是证明了他的演技,因为政治的原因,这么一个好的演员被掩埋了,这一次他影片之中的表演,证明了导演的眼光。相对于老演员,无线的新演员任达桦和吴振宇,对于演员情绪的把握极为有分寸,特别是在主人翁经历巨大创伤之后前后的转变,更是把握得极为到位……”
相对于表扬,批评声也不少,任何一个影片都是这样,没有争论是不可能的。,《都市报》里面则是一篇一个叫黄志的影评人写的评论,除了像卫道士一样对影片一阵的狂轰滥炸。
“……整部片子不知所谓,只是用一些血腥的镜头来搏人眼球,剧情简直是东拼西凑,什么电锯惊魂,简直就是杀人狂魔,但是导演却对这种人顶礼膜拜,而且影片的拍摄也是粗制滥造,小成本就是小成本,那些特效化妆也只能是让人感到作呕。还有里面的演员,一个个的大呼小叫,表演虚假做作。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导演,几个三流的小演员,完全拍摄了一部不入流的影片……”
除了黄志的评论,有很多的报纸在这时候,都承担了卫道者的责任,大肆的评价这部电影是如何的教坏青年人,李毅华知道这种评价和纷争是一直都有的,会一直的延续到香港电影的衰落。
《电锯惊魂》全面的上映以来,也带来了越来越广泛的讨论,特别是对于里面那些血腥的镜头,这可成为了很多的报刊病诟的目标,很多的成年人看过了电影之后,都产生了身体的不适,更别说未成年人了。
当然被议论的不光是《电锯惊魂》这一部电影,由于李毅华限制了观影年龄,影响大多是正面的。而邵氏出品《唐朝豪放女》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简直撞到火山口了,主流媒体都以批评的角度进行报道。随着讨论的深入,进而范围也是越来的越广,众多的**电影被囊括在其中,是完全的禁止,还是放任自由,两方面的争论是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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