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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文总理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江风就表示,这件事情集中反应了有关部门监管思路的不到位、处理问题的简单化以及监管过程中的若干漏洞,使得地沟油这样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东西出现在了大众面前的餐桌上。
国内的食品安全之战,目前还停留在哪里出现敌情,就在哪里开辟战场的被动防御阶段。同时也说明,国内目前的食品安全规定都比较粗放,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缺少一个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此外,目前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仅限于对报送样品进行检查,很少直接到市场上进行抽查,这导致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屡屡跟风。
事实上,文总理对于地沟油事件也多有反省。正如江风所指出的,正是国内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空隙给了地沟油生存的机会。
国内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最早由原轻工部的食品局专门负责,后来,国家对食品的检验职能调整分工:进出口食品要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企业生产的食品,出厂要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而卫生、农业等部门也关注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局面导致一些领域重复检测,而一些领域得不到检测。
地沟油事件还表明整个食品行业安全意识的薄弱,在国内对地沟油发出追杀令后的头几天,一些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就众口一词下结论说,地沟油仅在个别国家检出,国内既没有企业制造地沟油,也没有食品企业使用地沟油。
在问及未经具体调查为什么就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时,中国调味品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的答案可以说是语出惊人:“因为之前国内食品生产企业从未被允许使用地沟油。”
而在事实上,直到事发很久之后,有关行业协会才对外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餐饮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地沟油的食品,努力把有害物污染限制在最小范围。
文总理针对此事,特意请了一些食品行业的资深从业人员来进行咨询,他们表示,地沟油并不仅仅是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还可以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以及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这些形形色色的毒油制造的毒食品、毒药品、毒饲料,虽屡经工商质监卫生部门查获并严处,屡经媒体曝光或批评,却像按下葫芦漂起瓢,前面查过了,后面又有了,这里查过了,那里又有了,以至于有关部门甚至贴出告示,让消费者自己小心。
这一事件的出现再次表明,国内建立新的食品安全预警反应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部分专家也指出,目前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应该尽快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加强,在硬件方面,要完善食品安全的评价标准。国内虽然出台了不少标准,但是有些标准就目前的社会发展来看,已经太老了,在这方面,国内必须考虑尽快与发达国家接轨。此外,食品安全检验技术应该提高,这种技术起码应该可以保证对市场上的各类食品进行迅速和准确的检验。
在软件方面,是指国家整体执法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国家应该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从技术和经验两个方面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的检验和反应能力。
同时,国家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预警机制以及相关应急制度的建立,应该依据老百姓和政斧两个主体都能接受的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培养国内食品企业做全面质量控制的意识,要对一个未面世产品在市场规划期就开始做质量控制,这个控制期一直要持续到产品在消费者手中失去使用价值为止。
国内针对地沟油而进行的一场大规模围剿行动战果累累,先后在京城、豫南、东海、鲁东等多个省区市查获包括格林公司、博汇公司、惠康油脂公司等多家企业生产的多种使用地沟油的问题产品。
目前,各地工商机关正在组织力量加紧清查、处理这些问题。
“地沟油用作饲料油或其他副产品,如果其原料足够新鲜,没有任何霉菌、也没有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应该还是可以采用的。”某养猪场的余场长告诉记者,只要地沟油勾兑过的油品或其他产品最后检测达标,达到行业标准,自己可以考虑接受。
但她同时又说道:“但如果价格和非地沟油产品完全一样,又不告知购买者它含有地沟油成分,那我们难以接受。”
她坦言,地沟油制成的副产品不见得能完全媲美市面非地沟油产品,多了一道质量风险存在,猪对地沟油产品的吸收利用率也可能随之“打折”,所以不降价或不告知实情,难以接受。
这个养猪场的场长的观点,代表了相当部分人的观点,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正是他们这样的观点,成为了地沟油这样的有毒物品泛滥的最直接原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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