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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金术并不是什么不传秘术。此术乃是随云山一位姓钟的铸造师所创,打造器具中按照配方加入一定比例的金子,可以使打造的器具更加的坚固耐用。可是,后来此术落到了魔宗的手里,经过他们之手,却用了更加的残忍的法子,使得此术得到了最大的升华。这便是程浣提到的血骨掺金术。

有书记载:血骨掺金术是用一种极其罕见的草药和骨粉来炼金。草药名为火尸草,此草可以入药,用得好便是良药,用不好那就是毒药。火尸草的药性是用来治疗脆骨症,较适合孩童和老人服用。但此草极为难得,过量服用,七天必死,死后骨骼呈火红色,因而得名。

血骨掺金术中所需的药粉,是让人将火尸草服下,待人死后大火烧之,取其骨灰,掺入金水之中打造器具。说其残忍,是因正常的成年人骨灰应有一坛,但服用火尸草之后烧出的骨灰呈红色,数量极少,想要打造一件器具所需的骨灰视物件大小,最小的也需三两。算下来,便也是三十多条人命。

中了毒尸体火化后留下的粉末,也可作为毒药,名为火尸散。见血封喉,即便是接触肌肤也会中毒,闻久了一样中毒。中此毒者双目赤红,全身发烫,会生出幻觉,狂躁而死。但,火尸草早已灭绝,这世上怎会还有血骨掺金术?

宋榭善黄岐之术,当然知道火尸草。她看过一本奇闻杂记,著书者姓耳,或许是化名吧。那本书中就记载了一个案子,起因正是血骨掺金术。

程浣缓了口气,声音低低。“方才你们也瞧见了,霍瞳死状诡异,好似一具傀儡。那是因为,凶手用的就是傀儡术。想必二位也知道,当年魔宗中有一人懂的此术。”

顾季长点头,接话道:“知道,不过那人已经死了。”

宋榭也跟着点了点头,这事情她知道的。魔宗中有一人善御火,本是一家杂耍班子的傀儡师,后入了魔宗,便自创了一套功夫,以傀儡丝来杀人,被杀者与霍瞳的死状一摸一样。但,那个人多年前就已经死了,杀他的人正是顾季长的师父。

程浣摇头,声音里透着一股子无奈。“当年一战,魔宗总坛被毁,教众四散,教主石风墨被斩于枫林道。可是,魔宗并没有因此销声匿迹,而是暗中行事,意图东山再起。”

“哦?你是觉得李家有人和魔宗勾结?”宋榭冷不丁地说了一句。“所以魔宗的人才会找上你和霍瞳。可是,我就不明白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何偏偏选了你们?”

程浣也是无奈,实际上他和霍瞳到了太湖之后,并非像他刚才所言,没有见到写信之人。正是因为见到了写信之人,这才和霍瞳逃了出来。

写信的人程浣并不认识,但从他的穿着打扮上瞧出那人绝非普通人。他记得清楚,那人手上戴着指环,指环上有钩子……

程浣是个江湖人,也常去看杂耍,当然见过玩傀儡的师傅,便一眼认出那人手上戴的并非寻常的指环,而是傀儡戏所用的指环,环上的钩子是用来绑绳子,控制人偶的。

霍瞳是辽东人,并不晓得这些,听了程浣的话之后,深觉其中有蹊跷。程浣也将此事告知了其余的人,可那些人却觉得他们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魔宗早就覆灭,谁敢对他们下手。于是,到最后之后程浣和霍瞳从那庄子逃了出来。

宋榭看向程浣,“你们逃出庄子是多久前?”

“十天前。”

程浣回答的很肯定。

顾季长略一思索,摇头道:“时间倒是对得上,可庄子里那些人并非死于傀儡术。”

宋榭颌首。薛崇和云秋意确实是这么说的,那些人的死因是剑伤。

程浣有些急眼了,跺脚道:“我说的是,杀霍瞳的是我们在庄子见到的那个人。”

“哦……”

宋榭拖长了尾音,手敲着下巴,问道:“那人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程浣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思索了良久说道:“有。他的左手手背上有一道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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