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得青山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百三十七章:来自血魔王的任务,鄙人独善作死,苟得青山在,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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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己创造出的种族时,血魔之王表情顿时变得无比自豪。

很显然,他对继承了自己能力的这个新型恶魔种族,非常的满意。

其实不光是他,就凭借恶魔们那傲慢的性格,任何一个有资格创造后裔种族的恶魔领主,都对自己创造的种族无比满意,认为这是一种即将崛起的强大族群。

他们甚至会把自己的力量融入深渊血池中,从而导致未来从血池中爬出的地狱蠕虫,新增加一种可能进化的血脉路线。

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这个血统缺陷太大,根本没有地狱蠕虫愿意去选择进化,久而久之便被彻底遗忘,沦为深渊血池中那数以亿计被淘汰掉的恶魔血脉之一。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了,至少在如今的血魔之王眼中,自己创造的血魔族就是完美无缺的。

怕火?那就进化到不怕呗!没看自己不就不怕吗!

甚至连堂堂的九阶大炎魔,都得对自己俯首称臣,这不已经直接证明了自己的基因比炎魔还要强大了嘛!

而任何继承了他基因的血魔,理论上都可以成长为下一个他,全员都可以成长为领主,那这种基因是何等完美无缺啊!

除了自己那个主人,强大到堪称无敌的血肉之神所创造的异形魔外。

在血魔之王的眼中,整个地狱世界就没有任何一个恶魔种族,能够跟自己创造出的血魔媲美的。

听着血魔之王得意洋洋的话,秦宇并没有脑残的在这个时候挑刺。

因为这么做的话,那可就不是作死,而是当场找死了。

就如同别人正在炫耀他的儿子学习有多好,有多么多么刻苦认真。

结果你上来就说他儿子是个丑八怪,丑模样还是从对方基因上继承来的。

学习再好这辈子也绝对找不着对象,已经没救了,当场从物理层次上展开攻击。

他娘的对方要是不当场打死你!那都说你跑得快!

对于血魔之王来说,血魔一族就是他的宝贝儿子,谁要是敢嘲笑他儿子,他就一定会要了对方的命。

眼看着秦宇老老实实点头同意,血魔之王也感到很是满意,迅速扔给秦宇一张照片。

“拿着它,找到上面的人,然后干掉!”

迅速接过照片的秦宇一阵仔细端详,没等在旁边蹦蹦跳跳想要看一眼的劣魔博卡看到照片,突然板着脸沉声开口。

“就杀他对吧,明白了。”

眼看着秦宇脸上露出严肃神色,血魔之王眼中露出一丝笑意。

“嗯?你不问问他是什么能力?是怎么跟我结仇的?”

听到此言,秦宇不屑开口。

“那种麻烦事情可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你只要告诉我时间,地点,砍谁,就够了。”

“哈哈哈哈!好小子!性格够耿直!本王喜欢!”

秦宇简单粗暴的回答,惹得血魔之王一阵大笑,笑完之后又忍不住叹了口气,抚摸着自己的宠物狗一阵叹息。

“如果你小子智商能在高点,那我就更喜欢…………哎,他在暴风城呢,是只异形魔,去干掉他吧,对了,打的时候小心一点,这家伙足有八阶战力,近战能力极其恐怖,非常难缠。”

摸了摸狗头,血魔之王表情严肃起来。

“就连我那个同僚幻魔之王派出的左膀右臂,都没能一次拿下他,虽然炎魔之力很克制血肉变化,但你还是小心点吧,可别栽在他手里了。”

血肉之神既然下达命令,让他们来干掉一只已经突破进化极限,有望成为领主的异形魔。

那像是这种能引起血肉之神注意的家伙,实力必然不可能弱。

已经在这里找了好几个月的血魔与幻魔,总共也只发现了四个有可能符合标准的目标。

而这四只恶魔,如今就只剩下这只异形魔没死了。

二人都想邀功,都想拿着他的人头去领赏,所以这只异形魔哪怕名义上是属于幻魔之王的猎物,血魔之王这次也决定派人过去抢夺。

只不过他原本是打算派遣火焰之主这只大炎魔去的,毕竟能力克制嘛。

可如今有了更好的人选,他当场改变计划,决定派秦宇去。

如果这小子真能完成任务的话,他并不介意真的把他当成亲信培养,将它变成一只血魔后裔,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炎魔虽强,但是基因也太过高级,让对方放弃炎魔身份成为血魔,这绝对不现实,因为这对炎魔来说可不是什么进化,而是一种退化。

但是变成血魔,对只是低级恶魔种的角魔来讲,却绝对算得上是一种升华。

微笑望着秦宇,血魔之王越看越觉得满意。

如果能有这么一个虽然愚蠢,但是工作效率很高的亲信,似乎也是一件好事呢。

对于血魔之王的想法,秦宇那是一律不知,他只是在看了看手中的照片后,郑重点了点头。

随后伴随手指一甩,这张照片当场被火焰点燃,吓了一旁的博卡与前方血魔之王一跳。

注意到二人疑惑眼神,秦宇很是嚣张的一正头盔,转身大步走向出口。

“真正的杀手,可是过目不忘的,大人,您就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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