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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自然是敖登和金琪。
此刻的两人都换上了部落传统的服饰,同样的宝蓝色绣着不知名的藤枝花朵,黑色腰封上缀着细小宝石,翘脚尖的短靴上缀着珍珠,看起来极为华美。
若仔细看,便能发现金琪身上的蓝要稍浅一些,衣服上的宝石也更多更明亮一些,也使得她看起来更为柔美大方,倒是颇有几分女主人的派头了。
但叶娇知道,敖登还有一个出身高贵的未婚妻,按照约定他们双方要在明天春天成婚。
也就是说,留给金琪的时间不多了。
想到这里,叶娇的心情是有些复杂的,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在这些时间里,金琪能怀上孩子,且不说孩子能帮助金琪稳固地位。
就说是在这远嫁的孤凄之中,多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至少能多排解一些寂寞吧!
这次轮到敖登给顾元煜接风洗尘,热烈欢迎了。
今日也来了一些部落的贵族们,大都是一些粗犷、勇猛的汉子,说话的语气与军中的那些大老爷儿们可谓如出一撤,倒是让叶娇觉得颇为亲切。
叶娇更喜欢的还是这里的烤肉, 据说原本是整个全烤的,只不过到底是盛宴直接弄过来着实不雅观,便将一部分的鲜香可口的羊肉呈上来。
大家用匕首割着吃,再喝一口香醇的奶酒。
在这瞬间,众人便觉得仿佛整个世界都跟着变得美好起来,叶娇一个满足呢!
叶娇更是惬意的眯了眯眼,一分钟爱上这种美味儿。
然——
有时候就算你的想法很简单,只想安安静静做个合格吃货,但有些人是并不允许的。
这次倒不是叶娇,而是顾元煜。
俗话说的话啊,有人喜欢人,自然就有人讨厌你。
有人敬仰被震慑顾元煜的威名,客气或礼貌或恭敬,便也意味着,有人不服气,横眉冷眼。
比如,这位大胡子大叔,自一开始就坐在角落处,对于众人向顾元煜的示好,撇嘴或冷嗤,一副很看不上的样子。
这种人顾元煜看多了,自不会搭理,却偏偏那人耐不住“寂寞”,向顾元煜发起挑战。
心里的不服气是一方面,而更多的还是想要立威,若能踩着顾元煜撑面子,那岂不是起到事半无数倍的效果!
“听闻顾督军一贯海量,不知与我草原男子相比如何?”
那大胡子男人说着便端起超级大海碗,声音沉如巨石般落下,也重重砸在了每个人的心上!
这倒是让一些人也跟着来了兴致,眼睛内微微泛着亮光。
其他部落不知道,但在他们这里,酒量高的人便仿佛无形之中会被人尊重,酒量差的人自然也就要遭受鄙夷喽。
而这位开口的大胡子,便是整个部落里面酒量数一数二的,也就难怪他会如此自信。
此人倒是有些小心机,不管比的是什么,只要是顾元煜输了,那这个败落的名声便是如何都清洗不掉的了。
敖登不免微微皱眉,欲开口阻止,你特喵用自己的长处去比较,有本事和顾元煜比试其他的啊!
顾元煜却先了敖登一步,他的嘴角勾起一抹极浅,且意味深长的笑意,缓缓道:“哦,好啊,可以试试看呢。”
这话让众人彻底打起了精神来,好啊!
他们听说顾督军这个人平时是不怎么喝酒的,想必是酒量不太行,否则就算不像大胡子般四处显摆,至少也得偶尔跟将士们小酌一番,也能顺带交流感情,提高一些军队凝聚力啥的。
既然压根儿就没听说喝过,想必顾元煜的酒量是不行的。退一步来说,就算顾督军还不错,大约也没法和大胡子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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