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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三嘴甜,每常相谢,贺庆雷总是漫不在意的一挥手,笑道:“我等同列一伍杀虏,这点小事算什么,庆云太拘泥迂腐了!”
贺家诸多战场杀伐之法确为当时一绝,众人当时不知的是贺世贤在沈阳一役中,以总兵身份冲杀在前,固然鲁莽无智,但在身上中了多箭以后,以一支铁鞭在马上连杀十余人,多为东虏披重甲的精锐,这般武勇,非世家武将不能为。
韩旭几人,能得到贺家人的悉心指点,确实是不小的机缘。
而在贺家兄弟眼中,韩旭的表现才真正令他们诧异。
武将不论用什么招式,马上反应有多快,格斗技巧有多强悍,终归是要有一副好身体,懂得蓄力发力之法,这般锤炼出来的,才是一等勇武。
韩旭只是普通卫所军兵出身,精妙绝伦的射术还可说是射猎练出来的,只是射箭天赋过人而已,而十几天下来,韩旭的身体蓄力之强,进步之快,已经远远超出贺家兄弟的想象。
“韩头儿你再练几个月,我兄弟二人马上争战,加起来也不是你对手了。”
若是马上近身搏斗,韩旭练过散打搏击的人,贺家兄弟原就不是对手,只是马上使用兵器厮杀韩旭差上一些,这十几天练下来,韩旭的进步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贺庆雷每每出声,话音刚落,韩旭已经按着他所说来改变,到了现在,看韩旭练习时,贺庆雷已经快无话可说了。
“庆雷,庆云,”响午了,高小三和杨国勇去打饭,韩旭用毛巾擦着脸上身上的汗水,对着贺家兄弟问道:“马上厮杀,究竟是什么最为要紧?甲胃坚实,还是兵器轻捷,或是笨重有力?”
贺庆云道:“俺喜欢披坚甲,执重铁鞭,庆雷却喜欢用铁枪。”
贺庆雷道:“又不是人人都有庆云的身手反应,俺就不及些,还是用大铁枪,一寸长,一寸强。”
韩旭点点头,又问道:“什么办法制敌最猛,最为见效?”
贺庆雷答道:“若是普通骑兵,当然是长矛铁枪,刺敌之法也不外两种,一种是长枪刺敌身或战马,中时需以腕力抬高枪杆,借着冲力刺敌的同时,枪杆折断,不会力伤自身,再就是纹眉刀和剑、刀等物,以战马交错时,伤敌要害,一擦而过,却须致伤人命!这般,杀敌同时,仍可保留自己的兵器。象俺家庆云那样用重铁鞭也是类似第二种,只是用的兵器沉重,使用时需有更强的力气和技巧,非常人能用。”
他又道:“不过现在骑战之法,其实都远不如早年讲究,北虏早就不成了,东虏虽然人人有马,其实并不是以骑射之法败我大明军伍,而是以下马步战催锋,他们兵器均用精铁打造,甲胃精良,步阵向前,所向披靡!以步射乱我军心,扰我阵形,步阵催锋,破我阵伍,最后骑兵追斩,前几次大军失败,几乎无人能逃生,原因就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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