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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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退回几日前。
人见城。
在许多人的想象中,人见城应当是一座阴沉沉终日不见日光的邪恶巢穴,而奈落待在巢穴的中央,每日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计算如何搞死别人,刻板生硬到几乎令人发笑。
毕竟,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只需要知道“奈落是个彻头彻尾,阴谋诡计层出不穷的坏蛋”就足够了。这也是奈落轻视世间绝大多数人的理由——
他们将世界上大多数情况,都视作“本应如此”。
因而被奈落牵着身躯走上他布置好的命运,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啦。反正你们不愿意动脑多想一想,那么只好让别人好好地替你想一想了。诚然,奈落是一个极端自傲且自负的坏蛋,但他之所以能坏的出奇,坏的让人咬牙切齿——是因为他坏的勤劳。
整个世界上都找不到几个能比他更勤快的坏蛋了。
精心谋划,劳心劳力。
从这个角度而言,犬夜叉坚信的“奈落一直窝在人见城里想着怎么搞坏事”的认知,也始终不能算是错。
但是今天的奈落很反常。
这种反常甚至影响到了他新生的两个分|身。神无毫无存在感地坐在角落里,奈落不吩咐她什么,她是不会主动做什么的。而神乐在几个小时之前就受不了这种僵硬的气氛,随意找了一个借口溜了。
奈落低垂着头,斜靠在木质推门上。袅袅的燃香正在香炉里无声地燃烧着。奈落仍旧穿着那件深绿色的浴衣,海藻般的长发一直垂落到腰间,似乎是想什么事情出了神。
只有奈落自己知道——
他什么都没想。
这简直不可思议。
即便是铁碎牙也没有猜到——早在半日之前,奈落曾经短暂地遗忘了他曾经认识一个少女,少女的名字叫做铃音,她是他的妻子,奈落嘲笑她的天真,并且将其视为可以利用的存在。
遗忘得那样彻底,以至于他出门时,还有点茫然。
……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然而很快奈落就找到了他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他那其实踏足的并不多的主卧里,充满了生活的气息。窗台上放置着一个白玉净瓶,插着一朵还沾着露水的鲜花,色泽是那样鲜艳,仿佛刚刚从枝头上被摘下来。床头上还铺着软垫,一个被编织了一半的花圈扔在上面,花瓣有些干枯。书架上也乱七八糟摊着各种杂书,有一本刚好摊开了一半,旁边是用来记录的笔记。
这……什么情况?
奈落身躯一震,有那么一瞬间,他怀疑自己被什么奇怪的少女魂给附身了。但随即他又否认了这种搞笑的想法。他踩在地面的软垫上,敏锐的嗅觉仍然能察觉到前主人的萦绕的气息。
年轻。
气息甘美的少女。
奈落甚至能想象得到,那个宛如无骨的白皙少女,赤|裸着脚踝,踩在柔软软垫上回旋着转圈的模样。她的裙摆和衣袖轻纱般地回旋,容貌笼罩在一片柔软的光晕中。
温柔又无瑕,柔光潋滟得几近让人心醉。
她绝对不是桔梗!
可她什么人?
然而奈落偏偏什么都想不起来。
江雪左文字的谋划,在某种程度上,近乎完美,唯一漏算的就是,奈落是一个爱写日记的好青年。他的日记不但详细,还整理齐全,甚至标注满了各项导航——任何人只要拿到了奈落的日记,就几乎能完美地做到奈落能做到的任何坏事。
事前准备一二三,情况控制一二三,预计结果一二三,失败跑路一二三。
奈落一直是个很勤劳的坏蛋。
他没废什么功夫,就找到了久世铃音这个条目,但还没等奈落从头到尾地翻阅一遍,铁碎牙就打上门来了。事有先后,奈落只能先按照自己写好的“事情搞砸一二三条”实施了下去,他演技之高超,连老妖精铁碎牙都糊弄了过去。
但在糊弄别人的同时,奈落也在深深地怀疑自己。
——真的和他没关系吗?
——真的不是他在搞事吗?
——他搞事的时候把事情玩脱了真的太正常了,所以还是他在搞事的吧?
奈落对于自己的节操有着深刻的理解,因此,他根本不相信他会宛如纯洁无辜的小白花。但偏偏这件事情上,他预计要做的都在日记上标注了“尚未实施”的标签,全部对照下来,他似乎真的纯洁无辜宛如小白花……
……这他妈的还不如是他在搞事呢!
冷静,冷静。
为了整理清楚思绪,奈落重头开始整理他的日记。关于铃音的记录并不多,即便有,也只是寥寥几笔轻蔑地嘲笑她的天真——天真得不谙世事了。
这几乎是傻逼的代名词了。
奈落合拢了日记本,坐在他最喜欢的木拉门边上,认真地思考着几个问题——
第一,他为什么要把四魂之玉交给傻逼保管?
第二,把傻逼放在眼皮子低下没错,但是他到底哪里抽风了,非要把傻逼放置在自己的房间里?——别和他说什么这个房间他不常用,或者铃音是他妻子这样的事实,这两者都不能改变,他最讨厌伪善的人,其次讨厌蠢笨的人。然而在日记里,久世铃音似乎是两者都占据了的超级伪善大笨蛋。
然后,终极的问题来了——
奈落知道四魂之玉对他非常重要。
他还把铃音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这个眼皮底下并不是常规类型的“眼皮底下”,奈落把名义上属于他的房间都让出来了。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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