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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公主满意地轩了轩眉,“小嘴还挺甜的。”沈萍抬眼望住她,眼神痴痴,“就是天上的小鸟见到皇姐姐都得惭愧地掉下来,百花也要羞得低了头,我说的全是实心话。”

才怪!

在沈府常达数年的光景,她早已学会了收敛心性,讨好卖乖。

饶是永乐公主如何娇纵,听到这番滥美之词也有几分飘飘然。

“算你有眼光,识趣。”

永乐公主樱唇翘起,娇声一抬,扬手道:“赏——”

两枚金珠骨碌滚落在地,金灿灿的折射绚丽虹光。

打个巴掌赏一颗甜枣?沈萍低头哈腰,欢欢喜喜谢过赏赐,都说永乐公主大方,常常打赏宫里人,不想是真的慷慨。

沈萍晓得,自己虽然卑微如尘埃,毕竟与永乐公主同出一个血脉,有些话由她说出口,与寻常宫人们的奉承到底意味不同,这才能把眼高于顶的刁蛮公主给逗乐了。

对于沈萍,活着才是最实际的,其他都可暂且隐忍。

金尊玉贵如永乐公主又怎样?

建新城破以后,渝国皇室死的死,活下来的女眷均没入掖庭为奴,这位皇姐据说也给韶武帝收为禁脔。

国破家亡,什么都成过眼烟云了。

公主的銮驾渐行渐远,沈萍猫下腰去捡地上掉落的金珠。

她需要钱,多多益善,即便逃出宫外,贫民百姓的生活也处处艰辛,用钱的地方可不少,前世,她之所以寄人篱下,得到那样的下场,其中一个缘由便是无财无能,离开沈煜,她将无以为生。

一枚金珠滚得稍远些,沈萍跑过去捡,不防一只云锦蟠龙绣靴出现在视线中。

沈萍吓了一跳,倒退半步,纳入眼帘的是六皇子景贤,他将金珠拾起,递给她。

沈萍敛下眉眼,怯弱地说:“谢六皇子。”

景贤欣然笑起,“你该叫我一声六皇兄。”

沈萍的父皇废帝景弘在位时总共诞下八子四女,沈萍在这一十二人中排行第九,是皇三女,景贤排行第七,是为六皇子。

这位六皇子少年心性,乍然遇上一个之前从未打过照面的皇妹,顿生怜惜亲近之意,指了指不远处的琼楼宫阙,和颜悦色道:“前头拐个弯,走不到百步就是崇辉殿,你有事可以上那儿去找我。”

“是,六皇兄。”沈萍点头,嗓音软糯糯的,像猫儿一般温顺。

崇辉殿……

景贤走后,沈萍喃声自语,杏眸猝被点亮。

前世六皇子景贤是唯一在城破后逃出生天的渝国皇子,后在离川以南建立了南渝国,与韶国分庭抗礼。

韶武帝原为渝国大将,兵变来得突然,宫中人人惊慌失措,便是逃也都慌不择路,倘若弄清景贤崇辉殿所在方位,不就能够找到最佳的逃命路线?

一瞬间,沈萍似觉天光乍破,在迷雾中找到了一线出口。

两月以后,落日熔金,彤红的晚霞映透了半边天幕,建新城杀声四响,沈萍站在郊外遥遥一望,浓烟滚滚,熊熊火光冲天而起,焚尽宫城,与霞光争一时之艳。

这一切都与她无关了。

无论是萍儿,还是渝国的公主都已经死在了东临河中,焕然重生后,她就只是她自己,她的路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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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略带昏黄,落日斜晖,照出古道上一条孤零零的人影,少年瘦骨伶仃却罩着一身宽大灰袍,袍子醒目地打了数个补丁,虽然是满面灰尘,却依稀可见眉目疏朗。

他也可以称之为“她”,她是劫后余生的沈萍,不过眼下应该叫做魏苒。

沈萍,一个卑微的名字,一个卑微的人,永远成为了过去。

两年前,魏苒周密谋划,利用城破的契机趁乱出逃,她成功了,连魏嬷嬷也一块逃出生天。

之后,她们隐居乡野过着平平淡淡的小日子,惋惜的是魏嬷嬷年老,又在那次逃亡中受了惊吓,身子骨经不起折腾,就此病来如山倒。

魏苒一门心思给魏嬷嬷医病,不知请过多少大夫,吃的药渣一摞摞的,依旧不济事,半年前,老人家安详地逝在她的怀里。

魏苒为纪念魏嬷嬷,以魏为姓改名魏苒,苒字意喻茂盛,魏苒宁愿自己像野草一般欣欣向荣,然而一场大旱致使粮食欠收,她沦为了流民。

流浪的日子她饿了吃块饼,渴了就地取水,有时坐下静心思量,这样的穷困潦倒何时是个头?

一转念,又安慰自己虽没过上臆想中恬静富足的日子,但乱世中她能活下来已属走了大运。

至少这一世魏嬷嬷得了个善终。

至少她远离了纷争,再没遇见沈煜,总算是更改了命运的轨迹。

天色昏暝,落日残霞伴老树寒鸦,为暮色下的古道更添阴暗苍凉,魏苒嘴唇干裂,神情颇为疲惫,遥望漫漫古道,苦笑一声,加快了步伐。

天黑前,她终于找着处可遮风避雨的山洞。

石洞向内纵深,往内黑漆漆的有些吓人,魏苒在洞口找了块石头坐下歇脚,解下布袋,摸出个油纸小包,小心翼翼地摊开在掌心。

几个干硬如石的馒头在此刻却是她最珍贵的食物,魏苒把它想象成烧鸡之类,大口吞咽。

馒头啃到一半,外面忽传来一些奇怪的动静,有人声,纷乱中亦有兵器摩擦琅呛的声响,起先还低微,之后慢慢放大。

魏苒耳朵灵敏,听着怪提心吊胆的,犹豫要不要钻进山洞纵深处躲藏起来,迟疑间,激斗声渐渐息了下去。

良久,魏苒委实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她起身出了洞子,预备去摸摸底。

过去在晗宁宫里,一到晚上没有膏烛照明,黑得可怕也冷得可怕,就是这样,魏苒不但拥有了一双适应黑暗的眼睛,而且练就了听声辩位的能耐。

凭借这个能耐,她确定刚才的响声来自东南方位,她依照自己的判断找去。

枫树夹道,一目望去灿若云霞又似灼灼烈焰,瑟瑟秋风无情一扫,落叶纷纷,遍地残红,比枫叶更红的是人的血。

魏苒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修罗场,道旁横七竖八躺了十来个人,不,应该叫做尸首。

尸首多半是黑衣蒙面,像是传说中的暗人,风一刮,浓重的血腥味扑面刺鼻,魏苒心里发毛,好奇心果然是害人不浅,她一刻也不敢在这呆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她前脚刚一抬起,后脚重如灌铅,脚跟传来的触感告诉魏苒,有什么玩意真真切切抱住了她的腿。

魏苒眼角余光一瞄,白晃晃的一只手乍现眼底,直吓得她两腿发软。

诈,诈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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