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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禩身边的小阿哥们,八岁熟读诗书,九岁开始会做文章,十岁的阿哥们已经能够对各家典籍倒背如流,像太子那样的,更是文武兼备。

因此,在他的认识中,写话本会被师长与汗阿玛定义为“不务正业”,但要写出话本,并非难事。

如果忽略他卡文、拖延、脱纲等一系列如分娩时难产的痛苦过程,对于一个还未满十岁的孩童来说,能够定下心来搜集史料、野史,写出诸葛亮与司马懿宿敌交锋这等大作,固然其中文笔有皇叔祖润色,胤禩也已经很厉害了。

由于他的小脑袋经历了太多“戏文”的冲击,他的记忆力、分析能力等皆比同龄人高出一大截,就连精力也超出常人许多,对此韬塞感到非常惊喜。

胤禩就像是一座宝山,山中究竟有多么深不可测,又有多少可以探究得到的宝物,如无底洞般令人忍不住探究。

因此,韬塞从未夸过胤禩“很好”,每当胤禩有所表现时,得到的都是“尚可”、“还算过得去”。

他在试探胤禩的极限,期待他在自己极满意时能够做得更好!

这回点醒了胤禩后,韬塞就有些期待胤禩的新作。

“胤禩从未说过大话,能保证绝不会令人发现,可见是成竹在胸了。”

胤禩点了点头:“待我写出新作开篇就给皇叔祖过目。”

韬塞颔首道:“既然是你以皇子之身所写,那这新作只能由你一人之力完成,我不插手过多。”

“皇叔祖放心,弟子有准备了。”

既然新作不打算藏着掩着,胤禩带上了小本本,在上书房课间歇息时动笔。今日他来上书房时,瞧见一棵树上挂着只哀叫的白猫,毛色纯白得仿佛会发光,圆圆的猫脑袋饱满圆润,可见是哪位贵人所养,举手之劳叫来侍卫将白猫救下为它寻主人。

待回到自己桌案上,胤禩开始埋头刷刷刷地写。

谁能想到,写爱情小说特别令人解压呢?

写的时候,记住三点要素。

男主人翁要聪慧有能力,女主人翁要人美善良单纯,二人之间要有波折的甜蜜!

坏蛋坏个彻底,好人好个彻底。

戏文里的常见剧本大多都是宠,往死里宠!

渐渐的,胤禩的新作《倾世钟情》有了大致框架。

东汉末年,乱世来临,天下第一名士胡昭,隐居于山林。

这位心有沟壑的名士,长相俊逸,接连推拒袁绍、曹操的招纳。

袁绍为了得到他,曾派人不远千里前来搜山,最终一无所获。

曹操钦佩胡昭,成全其做隐居散人之心。

便是这样一位如鹤般仙气飘飘,随时会羽化登仙的名士,在山林间遇上了家道中落,避战乱而迁居的大家闺秀,也就是女主人翁玲儿。

世道动荡,到处都是落草为寇的土匪,玲儿被抓走时幸得胡昭所救。

她那双小鹿般湿漉漉的秋水盈眸,因受到惊吓而含着泪花,怯生生地望向胡昭,待她张口说话,那声音如黄莺般动听……

英雄救美,美人钦慕,多么正常的戏文开局!

胤禩打了鸡血般刷刷地写。

戏文看多了,什么细腰不盈一握,什么秋水眼波,什么黄莺细语,那叫一个信手拈来。

玲儿善良,不忍野兔受伤,于是胡昭放下了要猎的野味。她扭伤了脚,胡昭捧着他玉足,为她正骨,玲儿轻咬贝齿,轻呼一声,坚强的忍着没哭。

这种神仙人物为女主折腰,女主善良单纯温暖男主孤寂内心的戏文,写起来不费脑,比写权谋、战争要容易多了。

对于胡昭来说,她是不同的,她那么单纯美好,与世界格格不入,又是那么惹人怜惜,他想保护她。

对玲儿来说,胡昭如谪仙般完美,她时常患得患失,因为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得到他的心。

可当胡昭受伤时,是玲儿照顾他,她是个好女人,为了心爱之人不畏生死,愿意付出一切。

胡昭与玲儿在一起后,走遍了山山水水,救助穷苦百姓,惩恶扬善,最终隐居于山林,他们教化山民,在乱世中创造了一片世外桃源。

曹操听闻胡昭在此隐居,见他教民有方,特命人不得前来打扰。

胡昭护着这方土地,使得这里恢复盛世时的秩序,带着玲儿在乱世之中开辟出一片世外桃源。

多么甜蜜而美好的故事,胤禩将大纲确定完成后便开始琢磨细节。

他轻轻松松地写,写到了胡昭送玲儿回家,玲儿父母误会他挟恩图报,商议着要拆散他们。

玲儿之父严厉斥责她:“你是高门贵女,怎能与闲人村夫为伍?”

于是要将她许配给太守之子。

玲儿终日以泪洗面,以为此生再不能见到胡昭,绝望地等来了太守之子前来提亲。

却不料,太守本人竟出现在此,惊呼着阻止其子与玲儿之父交换庚帖。

太守愤怒地命人将儿子押送回家,而后对一男子弯腰赔笑:“下官这就将犬子带回家中好好教养,绝不令他再出来丢人现眼,还请胡先生大人大量,高抬贵手。”

玲儿之父遥遥望去,只见太守如今正在巴结之人,正是此前被他斥为“闲人村夫”的男子。他穿着锦衣华服,冷淡疏离,贵气逼人!

玲儿之父惊得眼珠子都快掉落在地上,他腿下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正在此时,府中传来丫鬟的惊呼:“不好了,小姐自尽了!——”

《倾世钟情》第一篇,经过十几天的奋笔疾书,终于写完了。

胤禩卡在这里,快乐地写下了“完”这个字,不由笑弯了眼。

对于最终写出来的第一篇成品,他自己当然是极满意的。

断篇章这事儿还是皇叔祖做的示范,这可真是“言传身教”,胤禩立刻便学了一手断章绝活。

他将《倾世钟情》第一篇交给了皇叔祖。

韬塞笑眯眯地翻阅起了“倾城”的第一作,看着看着,笑容就僵了。

“你既然写玲儿柔弱善良见不得血,怎么胡昭杀了土匪,她还能一见倾心,地都不挪就与胡昭嫣然一笑?”

“为什么玲儿是大家闺秀,身边连个保护的人都没有,被土匪掳走了,家中父母也不联系官府找人?”

“前文写了玲儿归乡路途两天能到家,胡昭送玲儿回家送了半个月。”

“这胡昭不是连曹操都招揽不到的第一名士吗?他都报上了姓名来历,玲儿之父好歹也是大家族族长,又怎么会不知道名满天下的第一名士是谁?”

“闲人村夫,难道胡昭穿了一身粗布麻衣,他去找太守还换了身衣服?”

皇叔祖的疑惑一个接着一个,他感到匪夷所思。

“因为玲儿单纯善良不忍心伤害兔子,所以胡昭与她饿肚子?”

“胤禩,你怎么写这等狗屁不通的东西呢?”

“小鹿般的秋水盈眸又是什么东西?!”

莫名奇妙男主就爱上了女主,莫名其妙女主就开始撒娇,莫名其妙出现了恶人,莫名其妙就用嘴巴说两句大道理斥退了恶人……韬塞以一言难尽的神色看胤禩:“写截然不同的话本来区分这我能理解,可你写的这是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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