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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得见佳人】
方圆半里都是密林的剉柲镇中,头两年来了伙姓林的外地商人,初来时落魄至极,也不知谁想出的点子,这两年姓林的这伙人靠着人力和马匹,去外地倒卖镇子里的粮食瓜果,倒发了一笔小财,也有了一栋落脚的小院子。
林家院落的东屋里,林常乐坐在主位。
他身侧放着只黄纹拐杖,一身暗青色衣袍,七十多岁年纪,年纪面容枯槁,一双眼睛也如涂了浊水般混沌不堪。
也不去看厅里众人,他左手自顾拖着杯低,手臂在抖,茶杯也在抖,瓷碗发出一阵高频率碰撞的声音。周围的族人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这碗茶,像是生怕老爷子手脚不灵便,将茶水打翻。但大多数人眼睛虽看着前头,面色却隐隐露出几分兴奋和酡红,仿佛天大的好处正在慢慢地靠近。
有人交头接耳:“怎么还不来?”
“莫急。”林常乐右手抬起杯盖,就这么抖着抿了口茶水,“都给我打起精神,腰板儿也挺起来,不能弱了气势——那沈家的人可都是军里出来的,靠上这棵大树,不愁林家不兴旺。咱们林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忠心,以前林家太爷跟随沈家的时候,那个风光,五品大员都得客客气气的……现在沈家又发达起来了,往后咱们一样能重振雄风。”
老爷子颇有气势的把茶杯往桌上一磕,单这一番话,说的众人心头大热,恨不得一头钻进沈家营里。
“族中女眷可都有准备了?”
“二叔放心,姑娘们心里头都明白着呢……”
林常乐点了点头,“明白就行,就怕有不明白的,闯下祸端,沈将军若非见咱们林家是以往跟随的下属,哪会这么轻易派人来接洽?给人看上了,是她们福气——女人嘛,到了不就是求个嫁得好,嫁的有权有势,才帮得到族里,不然养来干什么……”
“放开!二叔在哪,我要去见他!”
他话未说完,冷不防叫外头一道断喝打断,林常乐哑了哑声,收起刚露出来的一抹笑意,气愤的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道:“竖子不知礼数!谁在外头喧哗?叫他进来!”
四下寒噤。
没一会儿厅里闭气的大门从外面被人推开,林父踉跄一步出现在众人眼前,他脸色气得通红,尽量收起怒火,对林常乐恭敬的鞠了一躬:“二叔!”
林常乐花着眼睛瞅了他半晌,终于认出来人,出乎大家所料,只见老爷子原本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突然又又多了几分笑模样,他眯着眼,亲切的招招手:“哦,原来是远思啊,你有什么事?镇子里虽也是小地方,却不比澧成差了多少,你回来可还习惯?”
林父也静下心来,他拱拱手,诚恳道:“二叔,让我回去,我还得在澧城等我闺女,现下走了又是怎么回事?”
“等人什么时候等不一样?现在咱们林家正有大机遇,你留下来,也好加一分筹码,跟着将军移居蜀中——不过一个闺女,往后林家起来了,你再多几个闺女都养得起。”林常乐可不傻,当年林家这么多口人,还就只有他以前瞧着颇为木讷的六侄子出息了,其他人平平常常,只够个温饱,沈家倘若来评定林家的价值,必须得把林思远包含在内,这可是重头戏。“好了,不必再说了,你好好在镇子里待着,二叔保你富贵。”
“二叔,你……我得走!”林父青着脸说不出话来,什么叫不过一个闺女?他搁心里宠着的女儿别人不当回事,他还当个宝呢!得了荣华富贵又怎么样?以前穷的时候日子他们不也过来了?
林常乐拉下脸,重重地将手中的木纹羊头点地两下,“把他捆起来。”
“是!”当下林家几个小一辈的年轻人提着绳子跑来。
“六叔,得罪了。”
“住手!放开我!”林父挣扎着往院门跑,外头‘吱呀’一声,恰好有人走进来,铁靴塔子地上声音有种不同的质感,是个身穿铁甲的兵哥,后头跟了一列同样打扮的人,林父讶然抬起头,眼睛却不受控制的越过院门前头的几人——直直看着刚从马上翻身而下的男人。
铠甲未动,利落的翻身落地,沈泽抬起头来,他身姿挺拔,面色冷凝,如墨描绘的眉间稍一展开便尽是刚厉,周身气质森然。
林父也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什么人出众,什么人普通,他也是一眼就看得出,他停在原地没敢做声,只是心中有些不明白,这样的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乡野小镇中?稍一愣怔,林父的手臂已被几个小辈捆住,动弹不得。
他心下恼怒:“你们这帮……”
未等他惊怒出言,门外的人却扣开腰间的刀鞘,一抹寒光闪过,他背后的绳子已断作两截,林父心中一动,却见出手相助之人,正是他方才观察到的冷面将军,此刻对方皱着眉头,正打量着他,眼中有惊疑,似乎与他相识。
但林父敢肯定,自己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因为对方身上这样冷硬的气质,即便他先前只瞧过一眼,也绝不会忘掉。
“多谢壮士相助。”
林父测过身子正对着沈泽,手背规整的相叠,双手交互在头顶上方,朝着这个方向深深鞠了一躬。
也不知处于什么心理,沈泽跨前两步,如冷下的铁烙一般坚硬的手腕猛地伸出,挡下林父的手臂,他目光停留了一瞬,莫名闪过一丝哀恸。这一刻,风声减小,耳膜外的声音变得愈发清晰,沈泽微微垂下眼:“你……”
他顿了顿,想到自己已不是猪身的富贵,却又如何说曾认得林父?
他侧了侧脸,声音冷淡下来:“不必多礼。”
李副将不明所以的看着林家这一出闹剧,指了指地上的绳子:“老父,他们方才为何要这般对你?”
这倒没什么不可说的,林父稍作一番解释,又拱手辞道:“我们一家都在澧城,在下添为城中如意坊掌柜,今日壮士相救,他日若有所需,林远思必定相报。”他转过身,准备接了屋里的陶氏离开林家。
若有所需,必定相报?他所需的……只怕再也得不到了。沈泽心下只觉得闷生生的,压得他呼吸浅了一分。
他伸出手,“老父还请稍等,随我去一趟正堂。”
林父疑惑的停下脚步,迟疑片刻,竟信任地跟上他的步伐。
“你们是什么人?缚了六叔是二爷爷下的命令,哪容你们来私自放人?!”几个小年轻在后头不服气的捏着拳头。
沈泽看也未看他们一眼,他单手搭在腰间的刀鞘上,拇指微动,便是磕出一小截亮目的白光,后头的小年轻吓了一跳,只听他收回刀柄淡淡道:“沈家人。”
暴跳如雷的几人恍遭雷劈,登时目瞪口呆。
沈、沈家人?
这就是沈家人,他们果然来了?
几人心中既惊又惶恐,恨不得拍自己两嘴巴子,生怕因了方才的出言不逊,毁了家族的大事。
林常乐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才刚处理了林远思这桩小事,竟因此引出了座大神,眼瞅着沈泽将进屋后林远思请上主位,林常乐不由觉得嘴里剩下的这三颗牙都酸的很,可他万万不敢拂了沈泽的面子。
倘若来的是个沈家的小兵,他也敢说上一说,可现在这个人,他根本不敢得罪——沈家现今的当家人,空手在蜀中闯出来名头来的霸主,就算沈泽当着林家众人的面扇他连巴掌,他也得挂着笑讨好说句‘扇的好’,形势比人强嘛。
然而,待听到沈泽开口的内容,就是林常乐多么厚的笑脸也挂不住了。
“将军,远思常年不在族中,恐怕难以胜任蜀中和林家的大事啊?”肥肉掉进别人的盘子里,林常乐竹篮打水一场空,心里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沈泽这么一安排,直接叫林远思当了蜀地的接洽负责人,林远思吃肉,他们喝汤,一个小辈中排行老六的中年人,几乎要比他这个族长的地位都要高了?可倘若他们放弃,林家什么都捞不着,好处还是全叫林远思白得了,得不偿失。
沈泽冷笑一声,大步走出门外,“我意已决,不必多言。”
门外,刑军医背着手看了看蒙蒙亮的天色,这个臭小子,没事带着闺女跑那么远做什么,也不知此处离那济川河还有多远。他摸了摸胡子,料想傍晚前大抵能赶到的。
……
济川河的村落,河水潺潺,只看着眼前的景象,只怕谁也想不到在此外的十丈远的地方,同样的水流,却是湍流急涌。
小桃子安静的蹲在板凳上,托着腮帮子看着林妙妙缝衣。少女已褪下原本的淡蓝色衣衫,反而穿着农户里妇女常穿的粗布衣裳,只是在桃子瞧来,那雪白如玉的肌肤和乌墨一般的柔顺长发,可不是一身衣服能挡得住的。
真好看。
她暗暗赞叹,难怪乐大叔总是红着脸,看的移不开眼睛。
河岸边,有人踩着沙土‘咯吱咯吱’跑过来,林妙妙抬头一看,只见是个穿着对襟半袄的半大男孩,这是附近村落里又名的皮孩子殷有草,他父亲叫殷锄禾,母亲叫宋阿芳,都是本地老实本分的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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