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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这个时代,在这大燕,女子唱歌,讲究的,都是温柔婉约,或是情意绵绵。
就算是男子,唱的不是书中话本的情长苦短,就是大漠豪情战场杀伐的,激昂高亢。
绝对没有一个女人,敢把歌唱的这么直白露-骨,这么抑扬顿挫,清清爽爽!
一句歌声,完毕一顿,此女子充满野-性与魅惑的眸子,懒洋洋的随意一扫,目光,便落在了台下,正站在与她对面方位的,一个男人身上。
这人不是旁人,正是咱们的太子爷,燕夙修。
此女子明艳的红唇高高一扬,浓密纤长的黑睫一扇,手上那枝黑玫瑰姿态洒脱的随手一扔,往台下抛去。
她的红唇再启,“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你要相信我的情意并不假,我的眼睛为了你看,我的眉毛为了你画,从来不是为了他!”
最后一句声调铿锵高扬,她利落翻身而起,如同慵懒,却又霸气张扬的王者,靠着椅背懒散坐起,两手随性搭在椅子两侧扶手上,双腿优雅的一交叠——
气场全开!
她的目光,已经从燕夙修的身上离开,转到了,台下,接到了她那枝黑玫瑰的人。
那枝黑玫瑰好死不死,不偏不倚,正落到了一个男子的手里。
这个男子,在场来的但凡有头有脸的,绝对没有一个不认识他的。
这不是太傅公孙家的长房长孙,这京城有名的四才子之一,青年才俊中的领军人物,公孙公子,公孙霁,还能是谁?
站在公孙霁身边的其余公子哥儿们,在惊异过后,然后都开始拍着公孙霁的肩膀,哈哈的调笑,“公孙啊公孙,艳福不浅啊!”
公孙霁已经脸皮涨的通红,手里拿着那枝玫瑰花,就跟拿着烫手山芋似地,想扔,他却又没扔,“别,别胡说你们……”
这话呵斥的,真是一点儿底气都没有,且说这话的时候,公孙霁的目光时不时的,要往台上那女子看去,不安而带着腼腆的。
偶对上女子那双明亮而魅色十足的眸子,他就像受惊的小鹿一样,又赶紧把眼睛惶恐的垂了下去。
他是出身名门的书香子弟,城南这种平民窟,本来,就不是他该来的地方。
尤其最不该来的,就是南湘馆,这种腐-朽堕-落的烟花之地!
也正是因为买下城南所有花楼的神秘大老板那句狂放之言,让他这种清高不凡的读书人愤懑难平,这才出现在了这里。
然而没想到,还没找到人理论,还没找到让南湘馆羞于面世的理由,居然又碰到了……她。
由于公孙霁也是站在了人群的头一排,虽然隔着点人,但十三公主朝右边一偏头,就能看到接到了那枝黑玫瑰的公孙霁。
愣了一下后,十三公主扑哧一声笑了起来,“真没想到,又是这个公孙霁,看来……”
说到这,美眸一转,十三公主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又转回到了身边的自家哥哥身上。
台下已经有光亮起,但仍然昏暗,她并不能很清晰的看到,自家哥哥现在是什么表情。
但是,她却已经猜到,所以笑的格外幸灾乐祸,“哥,看来这次云朵姐是玩真的诶,当着你的面儿跟别的男人调-情,压根已经没把哥哥你放在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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