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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来了,所以这几天更新有些不稳定,大家见谅。

打了胜仗,大军班师回朝应该有种雄赳赳气昂昂的精神面貌,但是在这支军队上,克莱夫没有看到一丁点的胜利感,秃废,散漫就是这支队伍的现状。

没办法,打了胜仗,还抓住了敌酋,伯爵大人下令军队可以狂欢,于是商人们赚到了,他们带来的酒水与食物被消耗一空,士兵们几乎全部喝醉,然后再女人的肚皮上折腾了一夜。

这样折腾了一晚,第二天哪里还有精神行军,就连本来定好的清晨拔营出发,但硬生生的拖沓到了中午,这还是伯爵大人丢弃了无纪律的雇佣兵们的结果,现在佣兵们还在营地趴窝呢。

轻轻夹了下马腹,克莱夫来到休登的身边,看着顶着黑眼圈,直打哈欠的骑士,无语的说道:“你该给自己找个夫人了,像你这样迟早死在女人的肚皮上。”这可不是克莱夫的危言耸听,现在的休登看起来非常憔悴,真担心他突然猝死什么的。

砸了吧两下嘴,休登无精打采的打量了一下克莱夫:“唔,你说的没错,我感觉我的头都要炸了。”他拍了拍脑袋,解下水囊喝了一口水后接着打盹。无奈的叹息了一声,克莱夫不再去打扰休登,骑着马默默地跟着队伍前行。

由于出发的晚,再加上士兵们实在没什么精神,伯爵大人在日头偏西的时候就停止行军,就地扎营了。很不幸的是,由于克莱夫几人是军队中为数不多的清醒之人,所以他们被指派到了巡夜的工作,不过好在是上半夜。

经过一夜的充分休息,再次上路的士兵们精神好了很多,速度也加快了,终于在傍晚时分到达了城堡,克莱夫还是被安扎在了之前的那片营地里,只不过现在整个营地只有他一支队伍而已,估计佣兵们还在那里享乐,不将口袋里的最后一枚铜板花出去,他们是不会想起回来的。

回到城堡后,克莱夫领取了他寄存的物资,第一件事就是烧一缸热水。泡在热水中,克莱夫闭着眼思考着今后该如何发展,他现在有两千两百枚银币,以及十一匹马。(除了他缴获的两匹马和他自己本来就有的,伯爵大人给了五匹,休登有送给了他三匹,共计十一匹马。)

他现在需要考虑的就是该如何分配这些钱,士兵们现在的装备是肯定要换的,毕竟藤甲再怎么好它终归比不上金属护甲来的实在。

武器也需要更换,既然有了钱,钩镰枪就不能再用枪头与镰刀的拼接产品了,要全部更换成定制的全铁枪头。而作为短兵器的日耳曼剑也不合心意,刀才是战场上的利器,如果他手上有一把刀的话,在之前与持剑强盗的对决中,他就已经一刀劈死对方了,也不会让别人捡了便宜。他到现在还不会握剑,剑得杀伤力也有些片面,这就是为什么在唐朝以后,剑在中国逐渐沦为了艺术品。

刀在战场上的杀伤力更大,所以他决定让他的士兵们使用刀,而且还是斩马刀。在中国古代,骑兵们虽然占有一定的优势,但绝对没有欧洲这么夸张,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兵器中克制骑兵的实在太多了。

不提钩镰枪等长兵器,就连短兵器也有斩马刀,陌刀这等利器,也许在中国能挥舞起着中重型刀具的人很少,但是在整体都是膀大腰圆的大汉的欧洲,能做到这一点的绝对不是少数,所以在他的设想里,他打算组建一支全身重甲,手持斩马刀与塔盾的重型步兵,他可以想象的出来,这样的士兵放在战场上能造成什么样的杀伤力。

最后他有十一匹马,除了他自己骑的那匹,还有十匹,都是完好无损的,没有一点跛瘸的健马,骑兵队是一定要组建的。但他纠结于是组建成重骑兵还是轻骑兵,重骑兵在战场上的战斗力与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局限性很大。

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马匹虽然比人力大,但是背着浑身披甲的重骑兵,体力终究是有限制,对战场的地形也要求很高,最重要的是保养很贵。而轻骑兵的优点则是来去迅捷,可以执行追杀与侦查等任务,但是却缺乏正面冲锋的能力,也比较好养。

睁开眼,克莱夫叹了口气,他现在后悔当初拒绝了伯爵大人给他的巡逻任务,当初没有想那么多,在他的思维里,招募士兵,升级士兵只不过是像游戏里一样,升级就有装备了,但是一静下心来才发现,这些都要时间。

他要得刀这里可没得卖,要单独定制,铠甲倒不要打造,但是城堡里的商人们一次性肯定凑不足他所要的盔甲,也需要时间调配,最后是招人手,再把新兵简单训练一下,这些都需要时间,没有收入来源的话,就意味着他要白白养活手下的士兵,直到他们拥有战斗力为止。

看了看烫的有些发红的皮肤,克莱夫从水缸里站了起来,烟雾中健壮的身躯若隐若现,不知不觉他也开始有肌肉线条了,三两下搽干身上的水珠,套上一件外套走出了临时搭建的浴室,他要抓紧时间将事情安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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