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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动作整齐划一,秩序井然。
“真香啊!”小子们齐声喊道,烤鱼的时候,这口水就吧嗒吧嗒直流,“终于吃到了。”
“唔!”果然是自己烤出来的更美味。
烤鱼鲜嫩可口,尤其是天然野生,外加空间蓄养,其香味绵长独到,百米之外,香气袭人,闻香迷人,吃完了嘬着竹签,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可惜一人一条,只能咂舌忍耐。
姚长海看着他们恋恋不舍地样子,轻笑道,“到了冬闲,你们钓鱼不会自己烤啊!太姥爷不是都教给你们了。”
孩子们眼前一亮,姚致远犹豫一下,看着刘姥爷眼巴巴地道,“可是少了调料……”
“哈哈……放心调料我会让姥姥准备好的。”刘姥爷笑道。
得到自己的想要的答案真是乐的这嘴都合不上了。
而刘淑英则拿着大菜刀,开始片兔子,只见她手中的刀舞的如行云流水般似的,很快兔子被片成一片片的。
“好了趁热吃吧!”刘淑英笑道,笑着端走一盘兔子,放在女人所在的八仙桌上。
妮儿到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位置,坐在她专属的位置上。
木板上放着小木碗,她手里拿着木勺子。
“这小木碗和木勺子好精致。”大娘赞道。
“对啊!这碗黔黑透亮,纹路细如发丝,真的很漂亮。”姚长青附和道。
“这木碗盛开水不裂,不烫手、不冰手、跌不破,耐摔,最适合妮儿用了。体轻而质固,妮儿也能端的起来。”刘淑英简单地说道,一切以不伤害妮儿为主。
“哪买的。”三大娘随口问道。
“不是买的,别人送的。”刘淑英回道,借此打消她们再询问。
不是刘淑英不想说,而是说了,便要解释更多,所以干脆掐断。
妮儿手中的是来自青藏高原的木碗,乃是碗中珍品。选用一种寄生植物制作的,藏语称“咱”,被藏族群众视为“木宝”,尤以寄生在蒿枝根部的“咱”为上乘。
在妮儿手中的木碗中放毒,即会起变化,因而十分名贵。
藏族人小的时候,便像选择爱人一般选择一只木碗,而选择这个木碗便陪伴主人终生。
在家的时候,用木碗喝茶,出门在外的时候,将木碗擦拭得干干净净,或用舌头舔干净,绸布包裹,揣在怀中。人到哪里,碗到哪里,人在碗在,形影不离。过世后,家人用他生前用的木碗里盛满酥油茶,供在遗体面前。
葬礼的7天里,每天往里面添茶,最后一天把这个木碗里的茶泼了,收拾干净后给天葬师,从此这个碗就归天葬师所有了。
在青藏高原的古老歌谣里,有这样一句歌词:“丢也丢不下,带也带不走,情人是木碗该多好,可以揣在怀里头”。将情人比作木碗,可见人们对木碗的珍爱程度。
在藏区很多地区,流传着这样一个谚语:“一只上等木碗等于10头牦牛。”可见高原的木碗多么的有名。
这是老爷子当年在高原时,朋友赠送的,这点刘淑英真没说错。
※※
以妮儿现在的情况别人夹给她什么,放在木勺里,她就送到自己嘴边吃什么?
“妮儿咱们现在吃的是鱼,烤的金黄色,又甜又咸又香。”刘淑英耐心地说道,看着她拿着木勺子放进嘴里,比自己吃了还高兴。
“这是地瓜牛奶,白色的是牛奶有乳香,黄色的是地瓜,甜甜的,你尝尝。”刘淑英不厌其烦地一样样地介绍这些食物。
“婶子可真有耐性。”姚长青真心佩服道。
三大娘说道,“咱们那时候喂孩子,可没有这闲工夫,爱吃不吃,不吃就饿着,饿了就吃了。”
刘淑英微微一笑道,“别看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却包含了颜色、味道等多种信息。”她夹着红薯泥放在她的木勺子里,看着她准确地送入她自己的嘴里。“这是红薯泥,味道甘甜,爽口开胃,色泽红亮鲜艳、甜香可口,好吃吧!”
妮儿仰起漂亮的小脸蛋,吧唧吧唧嘴,‘嗯!好吃!’
“这道菜还称三不沾菜,即:不沾盘子;二不沾筷子;不沾嘴。”刘淑英笑道,“都吃啊!看着我们干什么?”
“看妮儿吃饭,看得入迷了,也是一种真是享受。”姚夏穗笑道。
其他人也点点头,“能增强食欲耶!”姚长青附和道。
“这是红薯粉蒸肉,肉是甜而不腻,入口即化,爽滑爽口。”刘淑英把肉片,用筷子夹成小片,慢慢地喂给妮儿。
‘唔!这猪肉真是香耶!好吃的能吞掉舌头。’妮儿感动地落泪耶!终于吃到肉了。
红薯粉蒸肉同于梅菜扣肉和南方的芋头扣肉,它是甜的,肉出来也是甜而不腻的。蒸的时间越长越好吃肉越软,肉都变成透明的入口即化,很适合她吃。红薯会变得别具口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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