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74章 这家阴气太旺盛了!,从我的团长开始抗日,小兵哥,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这就是最核心的目的!“或许可以借助虞家的这个目的,想办法把大哥韩绍功给救出来,只要交易的筹码在合理范围内。”
封云天暗自打定了主意,和虞将军之间的聊天也更加的融洽起来。
再加上虞美卿在旁边偶尔搭话,调剂两个大男人之间的聊天氛围,等到吃完家宴的时候。
自若谈吐的封云天,几乎已经融入到了虞家的氛围中。
而在有心之思的催使下,虞美卿更是看似不经意实属特意而为,不仅全程陪在封云天旁边,甚至吃饭都坐在旁边端茶倒酒。
不知道的人乍一看上去,还以为是封云天带来的女伴。
整个家宴的氛围,是挺不错的。
只是有件事封云天不得不吐槽,虞家是真的阴胜阳衰。
整个饭桌上除了虞将军c封云天c还有大女儿的老公,加起来三个男人。
其他在坐的7个全是女人!
其中三个是女儿,大女儿已经结婚,二女儿是虞美卿,三女儿才13岁,吃饭时那大眼睛盯着陌生人封云天咕噜噜转,一看就不是那种闲得住的主。
剩下的四个女人,全是虞将军的老婆。
准确的说。
是一个结了婚领了证的结发之妻,剩下三个都是姨太太。
一个男人娶4个老婆虽然很奇怪,在这个出台了一夫一妻制的年代很违和,但是在这个年头却是很正常的事情。
原因在于
民国十9年(1930年)12月,国民政府虽然颁布了民法《亲属编》,铭文记载“妾之问题,毋庸规定”。
也就是只能一夫一妻,取妾是不合法的存在,再结婚就会犯重婚罪。
但是!
在民国二十年的时候,又出台了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院字第七号又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这两条法院解释一出来,得了,一夫一妻瞬间成了空口白谈。
不能和妾结婚?
简单!
我娶个姨太太!
就住家里,不结婚,就做家属,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的那种。
根据法院的最新解释,如此一来,男人找姨太太并不算重婚,一样算一家人,最多是道德问题。
虞将军能够正大光明找4个老婆,就是仗着法院出台的这两份解释。
至于为毛虞将军娶了4个老婆,到现在却只剩下虞啸卿一个儿子,虞将军的教育出了问题要被大锅。
老大虞啸卿被教育的有点“正过头”,其他儿子则一个比一个“软骨头”。
最终被虞啸卿像杀鸡一样干掉。
当然。
封云天也要算一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