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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石灰遇水会沸腾,这时候要是把人的肢体硬给塞下去,那滋味……
乡下地方的土办法私刑,这残酷程度不比什么满清十大酷刑逊色!
至于托马斯挖人眼睛的想法最后被打消,原因倒不是他不敢干,因为一是没必要,附近压根就没监控,那么高大上的装备在大型商场和重要场所才有。
二是带上头套后,还能认出人来那是扯淡。
最后一点最重要:达莫的家里都有这么多受害者的残肢,那按照常理,一定还有更多受害者的尸体被隐藏或者掩埋了起来。
那个疯子不可能把所有东西都给吃了,那寻找尸体、指认地点这事可没法指望个被挖了眼睛的疯子。
得给密尔沃基那些种族主义者比例不少的警察们找点事干,这人太嫌了可不好!
张楠回了酒店,今晚还会安心住在这,就算那个杀人疯子暴露了,也和自己这帮人没关系。
按照戴维斯的理解,没有任何一个警探会有兴趣来查公寓对面的酒店:见过一帮“替天行道”、凶残之极的家伙就住在案发地对面、不到一百米位置的酒店房间里的情况?
没有!
历史上有没有不知道,但至少戴维斯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再说自个这趟来甚至都有个早就想好的借口:这里可是哈雷的故乡,来这里买摩托有感觉。
狗屁借口,但总比没有好;住个条件凑合的酒店也无所谓,自个喜欢,富豪们的世界这警察也不懂。
其实张楠对摩托车完全无爱!
为啥?
不单单因为自己很早就有汽车驾驶证,很多时候还能蹭车开,还因为这会剡县一年才考一批摩托车驾照,基本上还是单位身份培训的。
至于更早的时候,在县城骑摩托压根不要驾驶证。
但驾驶证不是重点,摩托车才是重点。
似乎记得全县第一批考了35人,20几年后好像就剩下一两个;第二批38人,二十几年后还活着三个半!
王德彪算一个,他就是第二批的,那半个的意思是有个家伙终生瘫痪……
那其他人呢?
少数寿终正寝,大部分死于车祸!
一座县城历史上血淋淋的教训,八、九十年代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很普遍,妥妥的不统计不知道,一统计吓一跳!
张楠会骑摩托车,但自从90年代中期之后,打死不骑!
但借口嘛就是借口,弄个几台哈雷回去,放在车库里生锈无所谓:保镖们也甭骑,安全第一,就算安全系数极好的哈雷也一样。
张楠也不睡,看电视,顺便打打电话。
到了半夜12点,阿廖沙来通知:目标从酒吧出来了,是一个人。
前边大家估计着那个疯子也不会带个新认识的同性-恋猎物回那套公寓,因为墙上的那些照片就能吓死个人。
但也完全不排除可能性,因为疯子的世界你不懂!
“一个人就好,免得还要控制另一个。”
张楠随口说了句,顺便戴上保密通讯耳机,再透过窗帘观察对面。
距离近,不用电话了,还是通话器方便。自己也不说,听着就行。
对面公寓窗户已经变黑,关老大他们正在守株待兔。
挺佩服他们的,黑暗中和一堆人头、人体残肢在一套房子里还能待得下去。
死人是最安全的对手,这样的观念也只有那些真正在战场上厮杀过的战士的脑子里才有,就算张楠这个前盗墓贼也不大吃得消。
耳机里能够清晰听到街上汽车内监视的伙计传来的通报声:目标出现,正走向公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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