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清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七章 我的剑,不灭神王,昨日清风,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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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很静,静得连一个人说话的声音都沒有。
东看台上,师爷双眼大睁,紧紧盯住擂台上的沈云飞。在万城,最清楚冷月实力的便是他。
他万万也沒有想到,冷月会死在这个少年的手下,而且死的如此干净。
沈云飞却又在低头看他的凌风剑,这一看就是半刻钟。
然后他才抬头看向东看台。他的目光立时和师爷的目光对在一起。
“给我杀了……”见沈云飞看向他,师爷立时喊道。
只是他一句话还沒有说完,便被沈云飞打断。
“我來这里,只是为了取剑…”在师爷一句话才说出一半的时候,沈云飞便开口道:“我不会做万城的城主,而且我很快就会离开万城。至于以后由谁來做城主的位置,和我一点关系都沒有。”
听得沈云飞的话,师爷硬是把剩下的半句话咽了回去。同时他的一双眼中有光芒闪现。
冷月死了,谁最有资格做万城的城主?谁最有能力坐上这个位置?
师爷眼神闪烁,沈云飞则继续说道:“这是公开的擂台赛。刚刚冷月也说过,擂台赛上,死伤难免,我杀了他,是不是沒违反规则?”
师爷沉吟片刻,点了点头道:“不违反。”
既然沈云飞不想做城主,师爷自然不会为难他。这一路打下來,便是直到现在,师爷也猜不透沈云飞的实力到底有多强。如果真的和他硬拼的话,最后能胜么?就算胜了,得死多少人?
面对这个少年,师爷连一点把握都沒有,他当然也不想和对方拼。现在对方挑明了不想做城主,又说出后面的那番话,明显是给他一个台阶下,师爷自然清楚自己应该怎么做。
“你要离开万城了?”师爷问道。
“是的。”沈云飞说道:“可能还会在这里逗留一些时日,但你尽管放心,我不会参与万城的事务,也不会找你天地会的麻烦。”
师爷点头,“你挑战成功,这城主本应该由你來做的。但你志不在此,那我也不勉强。”
沈云飞笑笑,沒有听他再说什么,转身就走下了擂台。
走下擂台,沈云飞沒有去沈家,而是回了平安客栈,回到自己的房间。
沈云飞再次低头,看着手中的凌风剑。
“老朋友,一百年了,你过的可好?”
在沈云飞说话的同时,剑身上忽然发出一道青光。
青光一闪间,在沈云飞的身前,就多出了一头小兽。
小兽像兔又似鼠。比兔小,比鼠大。身上生长着青色的毛发。
这兽出现的时候是在地上,但它只一动,就到了沈云飞肩头。那动作快的就像是一阵风。
这小兽叫风狸。
世上很少有人见过风狸,甚至都很少有人听说过。便是使用了凌风剑数十年的冷月,都不知道这柄剑的器灵,是一头风狸。
传说中生于风里,能够御风的风狸,乃是玄阶上品的异兽。据说沒有人能够抓到风狸,它能遁于风中,來去无踪。
便是当年的沈云飞,都不可能抓到风狸。得到这个器灵,是因为沈云飞当年遇到它的时候,它重伤将死。只有成为器灵,才能够保住灵魂。
于是,后來就有了凌风剑。
“我过的很好。”风狸伸出小爪子,拍了拍沈云飞的脸,道:“比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强多了。凌风剑内只有我一个器灵,我就是老大,我想干嘛就干嘛。”
风狸越说越得意,“这一百年,过的太自在了。沈云飞,丫的都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还能把我给踅摸着啊。”
沈云飞笑,“我已经找到了流云和血狮。你要是不想和他们在一起的话。那好,我现在就把你送给别人。”
在说话之时,沈云飞已向着外面走去,“其实我早已为你选好了人选。那个人很适合你,你跟着他,一定比跟着我强百倍。”
“你敢…”风狸见沈云飞好像动真格的了,立时跳到沈云飞头上,两只小爪子胡乱的拍着沈云飞的头道:“赶紧把我给弄进去,我要去找流云和血狮那两个家伙。一百年了,终于又可以欺负它们了,好兴奋。”
“我要许死契…”风狸大喊大叫。这个时候它再也装不下去了。
不想沈云飞这个主人么?
如果不想,冷月怎么可能会死?
……
死契。
死契过后,风狸将很长时间,再无法从剑内出來。
死契过后是融合。
凌风剑融合进流云血剑内。
流云血剑又有了变化。这柄剑不再是蓝色,也不再是青色,更加沒有血色。
这柄剑,竟是变成了灰色。
看起來像是擦不出來的一件残次品。
沈云飞当然一点都不在乎剑的外表,他轻轻抚摸着剑身,道:“以后,你应该叫做风云血剑了。”
沈云飞抱着剑舍不得撒手,他想一个人在屋子里,陪着这柄剑多待一会儿。
可就在此时,忽然有人敲门。
“沈云飞,你给我滚出來…”
这样和沈云飞说话的人,当然不会是沈渊一家人。
不是沈渊一家,又知道他名字的,在这万城,好像就只有一个人。
來人气势汹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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