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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中,吕司用藤条编制出一张大网,冒着雨,带着孩子们下河摸鱼,改善改善他们的伙食,至于剩下的鱼,他便用钱买下来,反正空间里的时间静止,鱼放在里面不会坏,真到了灾荒年间,鱼也是一种奢侈的伙食。
大雨连续下了整整十天,老天爷仿佛听见了众人的祷告,天气终于放晴,百姓高兴地大声欢呼,秋收总算还能赶得及,虽然损失在所难免,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已经心满意足了。
时间过得飞快,在吕司遥遥的期盼中,张其迟迟而归,跟他一起回来的,除了村里的三十名壮丁之外,还有五十二名青年壮汉。
吕司听见义父回来的消息,飞奔地跑向村口,激动地眼眶都红了:“义父———”
张其黑了瘦了,精神却显得很好,身上的气势更加威猛,看见吕司小小的身影,他的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吾儿又长高了。”
吕司忍住心里的欢喜,恭敬行了一礼,抬头看向张其,关切道:“义父瘦了。”
张其哈哈大笑,虚步把吕司扶起来,赞赏道:“月余不见,吾儿越发沉稳。”
吕司抿嘴笑了笑,近两个月发生的事情太多,太过残酷,逼得他必须面对现实,义父不在的时候没有察觉,义父一回来,他的整颗心都踏实了,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样。
父子俩叙话了一会儿,张其这才对他介绍,身后那五十二位壮汉,均是他招揽来的人手,其中二十八人是流民,七人曾经是游侠,另有三人,曾在家乡犯了事,出逃在外,正好让张其碰上,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三人确实无辜,张其干脆收拢过来,剩下的十四人则是普通百姓,家里吃不上饭,冒充抢匪打劫,谁知却被张其反劫了,几个汉子性情豪爽,认输后,痛痛快快拜了张其当老大,一路跟随回到杨家湾。
吕司抱拳行礼,朗声道:“司儿见过诸位叔父。”
“哈哈,小公子切莫多礼,我等久仰大名,张大哥一路都在夸赞小公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小公子确实一表人才。”周珈摇头晃脑地夸赞道,很有几分文质彬彬的气质。
张其笑指着他,介绍道:“这位便是狗头军师,曾经读过几本书,司儿若有不懂的学问,尽可问他。”
周珈脸色黑了,什么叫做狗头军师,怒道:“张其———”
周围人哄然大笑,张其也跟着笑了起来,娓娓向吕司解释前因后果,周珈其实也是个倒霉催的。
周珈乃淮南人士,字晋鹏,父母亡故之后,周珈前往汝南投靠叔父,然而,叔父没有找到,却被抢匪打劫了,周珈自己都穷的都吃不上饭,哪有东西给人抢,于是,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混成了狗头军师,彻底与抢匪为伍。
抢匪,正是张其收拢来的壮汉,殊不知,周珈投匪之后,没过几天,他就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这是一群农民,怎么说他也不会害怕的先不先就把什么都招了,如今悔之晚矣,身上打了抢匪的标签,想跑都跑不了,只能破罐子破摔。
幸好可以吃饱饭,总算有点安慰,后来,周珈打听到叔父已经不在汝南的消息,也就安下心来,尽职尽责当一个狗头军师,相处的时间久了,他们之间也多了几分情谊,每次周珈谋划,从来没有出过错,直到遇见张其,这才踢到铁板。
然后......
然后就跟着张其混了,反正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虽然识得几个字,却没有什么门路,手中更没有钱财,举不成孝廉,当不成官,世家又对他看不上眼,跟着张其混口饭吃,总比真当劫匪好,再说了,混生不如混熟,大家伙还能聚在一起,他心里其实挺高兴,说句实话,为了这群劫匪,他也算是操碎了心。
张其看重的正是他这份心意,当时他没有撇开劫匪,没有独自逃跑,愿意跟随劫匪共进退,这份勇气,够爷们,当得起义气二字。
王二勇指着脸上的疤痕,得意道:“看见没,当初军师就是被它吓到了。”
周珈翻了个白眼,一想起这个,他心里就来气,狠狠瞪着王二勇,痛心疾首道:“你还敢说。”
王二勇长得穷凶极恶,脸上一道深深的疤痕,从左边眼角划至右边下额,谁看了不会吓一跳,当时周珈就在想,这人肯定是一个杀人狂魔,后来他才知道,王二勇是个猎户,疤痕也是打猎的时候被狼抓的,可以说,从始至终,他都被人给忽悠了,他心里能不生气吗,后悔都不足形容他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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