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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荒苑的另一篇比较视角比较独特的杂文。
作为一只狗,琼斯很自豪。上天赋予了他最帅气的的外貌(当然小狗狗们是这样认为的)琼斯长的高大威猛,皮毛像黑色的布匹又如同漂亮的绸缎,尾巴总是高高的翘在半空中,身躯像镜子的反光刺人眼球。
往往这个时候琼斯周围都会汇聚打量的母狗,目光炙热,像是能够融化北极的冰雪一般。
这个时候琼斯都会选择跑路,这是他的做狗原则。
在大家普遍的认为中,琼斯是一只帅气而不失志气的狗,这令琼斯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每天兴奋异常,所以,每天人们都可以看到这样一只狗,时间久了,大家都认识了他,每当琼斯来的时候,大家都会把目光汇聚到他的身上,这令琼斯很高兴,认为是人类对于他的高度赞扬,后果便是琼斯内分泌过多,每天累的在大楼的阴影处喘息。
如果你的人生中没有一只能够值得你付出所有的一只母狗,那么这边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生!
这是琼斯族中老的不能够在老的一直老狗告诉他的,所以琼斯每天总是穿遍大街小巷,希望能够在茫茫狗海中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皇天不负有心狗,琼斯总算找到了他的另一半。
露丝是一只大卷毛的可爱小母狗,这是琼斯喜欢他的原因,在每天下午的时候,琼斯总会坐在一个酒店的门口,因为,每当这个时候,琼斯的主人总会抱着露丝来到这个酒店。
“哦,天哪!多么迷人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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