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排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4章 加入驱魔堂,开局签到金箍棒,我想吃排骨,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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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不是睡了吗?”沈寻面色诧异至极。
要不是他对马晓舒极为熟悉,否则刚刚的那一刻还以为走廊里站着一个幽灵。
马晓舒轻叹一声:“睡到一半不放心你,就去你房间看看,发现没人。”
沈寻心中一暖。
谁知马晓舒下一句话却将沈寻雷得直接后撤一步。
“允诺,要不还跟小时候一样,娘搂着你睡吧?”马晓舒面露期待。
沈寻咽了咽口水,目光忍不住将马晓舒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这个年轻的母亲印象中也就三十多岁,容貌艳而不媚,皮肤和身材包养的都很好,只是现在要憔悴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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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可是原主如假包换的亲娘。
“娘,孩儿大了,你要不放心的话孩儿现在就回房间。”
马晓舒轻轻点头,可目光还是审视地盯着这边,她似乎要亲眼看到沈寻走进房间。
可没走几步,另一个方向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姑娘!姑娘!”丫鬟小翠着急地喊叫着。
阿无惊慌地跑到了院子里,随即躲在沈寻的身后,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紧盯着赶来的小翠。
“夫人,二公子。”小翠见到母子二人,简单地行了礼。
“怎么了?”沈寻开口道。
“这位姑娘把夜壶装了起来……”小翠尴尬地抬手指着阿无腰间。
沈寻低头,面部肌肉抽搐不止,阿无腰间的小布包鼓鼓的,其间还透露着一股子奇怪的味道。
……
第二天一早,马家大院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沈寻被丫鬟喊了起来,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就前往前院。
这是一群身穿黑色紧身装,肩悬黑色短披风的人,在他们的肩头无一例外都悬挂着一枚青铜牌子。
他们队列整齐,呈两列纵队在马家前院站着。
沈寻看呆了,他穿过佣人来到了这群人的身边,忍不住问道:“你们是驱魔司的人?”
“我们是泾阳县驱魔堂的人,我叫陈思,白银驱魔人,马瑾言就是我引荐的。”
沈寻扭头望向灵堂的方向,这个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像是故意压着嗓子,以让声音显得粗犷一些。
“允诺,快过来见过大人!”舅舅马志河连忙朝着这边摆手。
沈寻快步走进灵堂,这才看到一个背影瘦削的人转过身来。
此人五官柔和,眉毛细长,鼻梁微翘,嘴唇较薄,乍一看就是一位明星级别的小鲜肉。
可沈寻微微眯着双眼,心中一阵诧异,这不就是个女人吗?
可她为什么非要压低声音说话……
还有,自己最近怎么总是陷入性别不分的泥沼中爬不出来啊!
“见过大人!”沈寻拱手作揖。
这人和外面不同,她的肩头悬挂的是白银牌子。
“咳咳。”
她清了清嗓子,继续压低声音说道:“你就是沈寻,谨言一直惦记着的表弟?”
“是我。”沈寻弯腰行礼,目光看向她的鞋子,又瞥了眼她的胸部,心中顿时明了了一切。
三十六的脚,再看身上的打扮,她是在女扮男装。
不过其他人居然连这都看不出来吗?
“大人是查出了我家谨言如何遇害的了吗?”马志河迫不及待地问道。
陈思摇头。
“前往兴平县的时候,马瑾言脱离队伍,我们发现时他就已经……”说到这里陈思顿了一下,直接跳过。
“兴平县那个地方不简单,当地的驱魔堂前几天被一锅端了,无声无息的,其中还包括两名黄金驱魔人,可他们连逃都没有逃出来。”
“这些人身上的伤口和我大哥一样吗?”沈寻微微皱眉。
陈思看向他,睫毛分明的双眼炯炯有神。
“一模一样,伤口细如发丝,深达骨髓。”
果然,兴平县那里绝对有着什么东西,马瑾言的死基本上已经可以下定论了,罪魁祸首就在兴平县。
只是沈寻不清楚,自己的失踪能在兴平县找到答案吗?
马瑾言在自己房间里发现的黄毛又是什么,时间过去这么久,估计什么毛都没了。
淦!
“那大人今日前来……”马志河拉长尾音,目光望向女扮男装的陈思。“谨言我很早就认识了,有妖物的案子都是他与我一同处理的,这次你们家出事后,也是我引荐他去了驱魔堂,所以此次前来主要为了三件事。”陈思长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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