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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了夜歌之后,夜风就整装去见阮子爵的领地见阮子爵。

这一次前往,夜风带上了二十个从军队中挑出来的最精税士兵,并带上了二千两的黄金。

既然要向人家购买装备武器,至少也要带上订金。夜风在心里打算向阮子爵订购五千套的武器装备。

按和阮子爵的约定,夜风一行低调前往,他是化妆为商人,而士兵则是化妆为苦力,扮着商队的模样,押着三辆马车向阮子爵的领地出发。

阮子爵的领地和红河边郡接壤,在红河边郡的东南,其领地面积甚小,大约只有红河边郡的五分之一,甚至少小。

在风华帝国,拥有领地的贵族并不多,不是权势薰天的大贵族就是一些古老的老贵族,像阮子爵这样的贵族就是属于古老而势力又小的贵族。

像这样的贵族,只能是蜗居一角,对于帝国没有多少的影响力,很多时候是要看皇族的脸色行事。

红河城前往阮子爵的领地并不是太远,只有三天的路程。这一次夜风和阮子爵约定是在阮子爵领地的主城帕卡斯城相见。

前两天还没有事,然而,到了第三天,却出事了。

夜风一行经过叫安车谷的地方之时,他就远远看到谷口前面拦着一个人。

只见此人一身黑色紧衣,背着长剑,一脸的肃杀。气势冷厉。

一脸肃杀的人拦住了去路,跟夜风而来地二十个精兵顿起警惕,暗暗地摸向放在车辕上的刀剑,只要有半点的不妥,他们立即就动手。

而当夜风看到此人之时,不由为之苦笑,揉了揉鼻子,看来。他这一次是逃不了了。

“今天在这里,不是你死,便是我亡!”丁晓玉粉脸冷厉,沉声地说道。

丁晓玉这么一出,二十个精兵立即抽刀剑。只要夜风一声令下,他们就动手。

夜风制止住他们,摆手,说道:“你们行走,我会很快赶上,如果我没有赶上,你们继续走,到了帕卡斯城会见。”

“少爷。”小队长一惊。

夜风摆手说道:“快走,这是命令。”其实。他们留下也没有用,根本就不是丁晓玉的对手,他们留在他身边,反而是碍手碍脚。

小队长没有办法,只好是一招手,带着其他的士兵,押着黄金。继续上路。

夜风深深地呼吸一口气,走近,望着丁晓玉,苦笑地说道:“晓玉姐。看来你还是要来取我的性命。”

听到“晓玉姐”这个称呼,丁晓玉芳心不由为之一颤,如一种梦魇一般。丁晓玉忙是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武装起自己,她是杀手。她是丁家的继承人。她必须做出选择。

“不错。”丁晓玉冷漠地望着夜风,神态间露出腾腾的杀意。

夜风苦笑一下。厚着脸皮,说道:“我们是一回生,二回熟,我也算是你们银月杀手集团老主顾了,有人向你银月杀手集团买我地头颅也不是第一回了。要不,我们打个商量,对方出什么样的价格,我就出什么样的价格,大家扯平怎么样?”

“这个价格你出不起,并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丁晓玉冷漠地说道。

夜风只好苦笑,说道:“看来,我们之间不得不有一战。”

丁晓玉沉冷地说道:“不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一次,我也不伏击你,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如果是我死了,那一切都一笔勾销,如果是你死了,只怪你自己学艺不精。”

走到这一步,丁晓玉也没有办法,这个任务她是一拖再拖,在内心底里,她不见得愿意杀夜风,但,她不得不做出选择,谁叫她是生在丁家。

“那我就多谢晓玉姐了。”夜风能是这样说道。

丁晓玉缓缓地抽出自己地佩剑,她剑出鞘,顿时是杀气昂然,四周的树木萧杀,凌厉的杀气惊得四周的飞禽走兽惊慌而逃。

“看剑!”丁晓玉沉冷一喝,长剑顿聚光,一刺破空,一剑干净利索,没有半点的花架子,速度极快。

夜风不退反进,一跃而前,切身而入,躲过丁晓玉刺来一剑,一指点向丁晓玉的“檀中穴”,指劲破空。

丁晓玉已经可以挤身于当今高手之列,修为只怕不见得会弱于小剑圣,她换剑极快,只见长剑横斩而来,切向夜风的手臂。

夜风一凛,手指一曲,弹指重重地击于丁晓玉的剑脊之上,使之一滞,然后他贴地倒飞而出。

两个人你来我往,战在了一起,贴身近战。斗气喷发,掌风指劲四逸,使得四周是飞沙走石,草断树折。

夜风是没有拿出看家本事,而丁晓玉也一时下不了手,双方是你来我往,一时间双方是战得难分难解。

“啪”的一声,夜风双掌如山岳一般一拍,重重地夹住了丁晓玉刺秋地长剑。

此时,两个人僵住了,双双是盯着彼此,丁晓玉的下一剑没有刺出,夜风的暗器也没有出手,此时此刻,好像是时间僵在了这一刻上。

丁晓玉下不了手,夜风也不愿出手,气氛变得怪异,彼此相视,彼此的眼中,都不免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一种感觉,在彼此的心里面漫延。

时间,就停在了此刻,或者,彼此都愿意时间停在此刻,两个在的心里面。有一点点地灵犀,有一种感觉不用去道明,彼此都能感受得到。

“呼——”的一声,就在这个时候,破空声传来。

夜风和丁晓玉都是当今高手,不用回头,也都明白有人偷袭了,突然间。他们两个人之间竟有了默契,夜风一松手,而丁晓玉是回剑而击,如盘龙围身。

“铛——”地一声,火星四溅。如黄钟之声,丁晓玉一剑已重是沉如山岳,然而,这飞来之物,却力道巨大无比,但,还是被丁晓玉一剑击落,然,她却被震得后退五步。

飞斧。又是飞斧。

“呼——”丁晓玉还没有回过神来,又一只飞斧飞劈而来。

“小心!”夜风向如飞鸿,飞纵而起,一勾住丁晓玉,双双倒在一边,巨斧从他们的鬓稍飞劈而过,差点把他们两个人地头颅给砍下来了。

当夜风和丁晓玉爬起来之时。只见一个巨人跳出来了,双手持着巨斧,这正是那个拿斧头的巨人。

“耐卡笛!”丁晓玉为之一凛,轻呼道。

在月华大陆上。百分之九十的杀手都是出身于银月杀手集团,特别是顶尖的杀手,但,耐卡笛却是个例外。

耐卡笛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巨人。而他地母亲是矮人。或者是因为混血地关系,使得他天资禀异。才三十多岁,就已经达到了小斧圣的境界,这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达不到地境界。

耐卡笛十六岁开始做杀手,一直都是独来独往,极为擅长追踪术,二十三岁那年,他单枪匹马杀进了语物联盟的一个小国的皇宫,在重重禁军之中,他杀出了一条血路,取下了该国国君地头颅。

或者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他和一般的巨人不同,巨人使用的兵器是巨锤,而他使用的却是矮人的双斧。

耐卡笛沉喝一声,徒步攻击上来,他手中的巨斧如雪花翻飞,向夜风两个人左右翻劈而来,又快又沉,一旦是被劈中,那绝对是拦腰劈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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