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下初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九十二章 巴掌和红酒,盖世总裁要嘤嘤,云下初见,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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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京出事的地方并不是父母的家里,甚至不是他打拼过的城市里。他当时惊慌失措,内心的慌乱在公司开会后决定让他暂时休整的决议出来之后到达了高峰。
诚成京失踪了,在助理将成京交给了父母之后的第四天失踪的。
成京的父母当然也看到了那些消息,成京的父母并不会上网,一部智能手机也只会操作一些当时让成京助理给他们下的应用软件,平板也只会点开那几个常用的,操作顺序流程都是重复的。
他们除了会看一些有趣的种田短视频之外,最常看的就是儿子演的剧,短视频平台的算法会推算出来他们喜欢看到成京相关的内容。
于是那天,两位老人的短视频里铺天盖地都是成京的消息。
各种联动的营销号做出的图文并茂的讲解说的天花乱坠,甚至各种瓜跟着一起联动,甚至跟着这一条黑料联系上了之前那些狗仔捕风捉影的传闻。
营销号甚至还想拉上歌名这个一线,但是被刘副总给及时掐死在萌芽了。
营销号看着很多,其实数来数去也就是那么几个大公司而已。大公司吃流量,小公司捡剩饭,为了流量和点击率当然可以毫无下限。
而且往往营销号和狗仔是一家的。就好比早些年的八卦日报,有报纸,也有狗仔记者。
时间进展到现在这一步,娱乐杂志已经变成了新闻平台,八卦报纸已经演变成了线上的营销号,但是想要偷拍明星,却还是需要狗仔记者。
成京的父母接到了助理花了非常辛苦的力气才从小区的的内部工作人员通道送回家的成京。在成京回到自己房间之后,小助理千叮万嘱请求成京的父母看好他的老板。
但是.......“不要问太多问题,否则老板就更烦了。他本来心情就不好。对了,也别接电话了,把家里的座机拔掉。家里吃的东西够吗?如果可以,这几天都别出门。有人敲门也别随便开。对了......别给歌名打电话。”
成京的父母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他们从来没有插手过自己儿子的工作,从前是相隔太远,加上成京一向报喜不报忧,除了一年比一年寄回家的钱越来越多之外,成京根本没有说过任何自己工作相关的事情。
成京在外地过得好吗?夜里睡觉会冷吗?听说那个城市冬天会下雪,但是却没有暖气,那晚上成京知道不知道多盖几床被子呢?
成京的母亲没有都要去看儿子所在的城市的天气预告。在成京好容易有了自己的手机之后,每一天都要发个消息给儿子。成京有的时候回,有的时候不回。经常成京的母亲白天提醒成京出门记得带着伞,成京的回复要在半夜过来,说:“知道了。”
成京母亲满肚子的唠叨和关心无处安放。回家又只能面对一个酒鬼。她只能把更多的时间交给了工作和天气预报。等到成京成为了模特,成京的母亲就开始多了一项买杂志的开销。成京开始拍戏,成京的家里之前卖掉的电视又回来了。成京的母亲用自己儿子陆续寄来的钱买了一台二手的彩色电视。用来看自己儿子拍的剧。
终日昏沉的父亲也在一个酒意上头的时候正好瞄到电视机里出现了儿子的脸的时候,他一个愣神,还以为自己酒醉出现幻觉,当场甩了自己一嘴巴,一个嘴巴过去,脸上火辣辣的疼,可是儿子依然在电视机里。
等到成京的父母被自己儿子接到这个城市之后,家里的地位已经彻底翻转,他们的儿子已经长大,顶天地里,说一不二。穿着一件可以抵得过成京父母好几年工资的衣服出现在电视里,商场的海报上,甚至过年时候走亲戚送的零食包装上,也会看到自己儿子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又陌生,这两个词放在一起,适用于很多种类的人。但是不应该适用于父母和子女。但是偏偏就是如此。
成京的工作并非一帆风顺,他心情也有不好的时候,拍戏不顺利;去心仪的剧组试镜被刷;好容易和朋友出去玩结果被早就得到了风声的狗仔给拍了个正着;以为在新的剧组交到了新的朋友,结果只是和剧组的同事们一起出去聚餐,第二天就上了友情向的通稿......
成京有很多烦恼的事情。
他们可以是同事,但是又不算是真正的同事。娱乐圈算是一个大工厂,但是又不能够算是一个大工厂。
工厂有流水席的员工,而娱乐圈也确实有造星公司流水线一样出来的年轻的练习生门。工厂有各个领导派系斗争,娱乐圈的斗争更加的见血封喉。
......要硬扯也能够扯到一起来的。但是硬要说出来什么不同,那不同也是很多的。既然找不到相同,劝慰也成了枉然。
成京的父亲曾经无数次的梦想过等到自己的儿子接过了自己的工作,到时候每天成京下班,回到公司不远的职工宿舍一起下班吃饭,其乐融融,父子俩还会交流工作上的事情,越说越投机或者越说越开始争论,直到一家的女主人开始摔筷子,大叫‘不吃饭就出去!’然后父子俩会相视一笑,低头扒饭。
这是成京的父亲以前有过的经历。一个男人,在小的时候希望长大,在长大后希望强大,在强大后喜欢能够培养出下一代。做男朋友的时候,渴望成为丈夫,做了丈夫,渴望成为父亲,当了父亲,他渴望自己的儿子也能够成为一个父亲。
只有儿子也成为了父亲,父子俩才能够算是真正的共通。
但是成京,并没有机会可以成为一个父亲。他停留在了儿子的阶段,永远。
成京的父亲在还没有下岗的时候,有个喜欢小酌的爱好。夏天的时候,他下了班之后最喜欢搬一个凳子在门口,一边吹凉风一边喝一瓶冰啤酒,有的时候的下酒菜是一包猪耳朵,有的时候是猪尾巴,更好点,会是猪头肉。很小的成京不喜欢喝酒,用手指头沾了啤酒的泡沫放进嘴里,呸呸呸的吐出来,说不好喝。但是小小的成京还是最喜欢做给爸爸拿来酒起子的工作,因为这样,他就可以跟着爸爸一起吃下酒菜。成京最喜欢吃猪耳朵中有脆骨,薄的那部分,最喜欢猪尾巴尖尖,如大部分孩子那样,最喜欢猪头肉里的瘦肉。
成京的爸爸那个时候还说:“快点长大吧,到了十八岁,和爸爸一起喝一杯。”
小孩子的成京忙着挑瘦肉吃,头也不抬:“啤酒那么难喝,为什么不能到了十八岁去喝可乐呢!”
小孩子不懂,做爸爸的也不强求孩子懂。但是成京的父亲相信,每一个做父亲的,都渴望和自己长大成人的儿子一起喝一杯酒。
成京十八岁的时候,已经当了好几年的打工仔了。
他个子生的很高,北方的体格,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突破了一米八,他说自己十八岁的时候,慌张的眨眼,但是也让老板怀疑他,因为他不管当时说自己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身份证上,他都是十六岁周岁不到。不到十六周岁,那叫童工。虽然未满十六岁,但是他如愿以偿的在烧烤店找到了工作。因为童工半价。
这事当然不能说。成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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