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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说,妻以夫荣,语菡,没想到你也不希望我成为公众人物。”

“我可没答应过做妻。”

“妾也行。”

“你是不是就想让我三从四德?”

“不要一想到这个词,就反应这么大好吧,嘴里说着不好,做法还是老一套。”

“怎么老一套啦?”

“所谓三从四德,现在依然存在,你也无法反对。”

“反对!”

“女友出门跟从、听从、随从,女友生气要忍得、心事要懂得……”

“……”

“哎呀,你怎么咬人!”沈哲叫了一声,揉揉胳膊。

他和林语菡正走在大街上。

目前,沈哲在感情方面扮演着两种角色。

宿舍里他是专家级前辈,不但儿时就开始追女,《第一次亲密接触》还被陈泰奉为恋爱宝典,可惜一直没什么进展。而在林语菡面前,他成了不折不扣的菜鸟,已经完全搞不清楚对方想什么了。

据说人类和猴子的基因只差2%,但是男人和女人的基因差别是一条染色体。

与其试图了解女人,不如找只猴子交流更容易。

此时的林语菡,穿着一身纯棉卫套,黑色,小脸如花,看上去已经是个小女人了。

沈哲的是白色的,出门的时候刚换上,不是情侣衣,胜似情侣衣。

或许这就是十几年的默契。

千万富翁穿着百多元的衣服,貌似两人都没有感觉什么不妥。

舍友都认为沈哲是追女孩的专家,其实沈哲除了抄几首诗词外,根本完全不懂。当这个追求的过程延长为十几年,需要的功夫就可以省掉了。

再说,林语菡睁眼闭眼都是一个人,早装心里去了。

斗嘴归斗嘴,林语菡也没放开被沈哲拉住的手,而沈哲打量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看他们忙忙碌碌,都在为名利奔走,还很羡慕。

对比前世今生,如果没有那些作品给他底气,这辈子成功的可能依然不大。一心挣钱的人终会成功,坚持思考的人也可能成功,他两样都在乎,活的纠结,失败是必然。

心有所感,沈哲情不自禁抓紧了林语菡的手。

林语菡仿佛感受到他的心情,勾勾手指,在他手心里挠了挠。

有些调皮。

沈哲顿时抛开所有不合时宜的想法。

说起来他毕竟是从三十来岁开始活起,心智这东西也不会退化,相比同龄人就少些朝气。

深受影响的林语菡也有这种倾向。

两人明显依旧处于青春期,青春不飞扬,总感觉少点什么。

北方秋季天高云淡,如果抬头看,和夏季是完全不同的感受,仿佛世界一下子变大了。

沈哲其实不喜欢在大城市生活,感觉太闹,周围人脸变幻太快。

人在闹市无人识,还不如身处荒野舒服。

每过两三个路口,街道旁边就会出现一个小型城市公园,这是建设者的功劳,沈哲不吝啬给他们点个赞。

坐在草坪上,沈哲忽然道:“听说小孩子都喜欢母亲的抚摸?”

“你又想到什么啦?”林语菡白他一眼。

沈哲动动大拇指,在林语菡手背上滑过,笑着问:“有没有心灵相交的感觉?抚摸就是最原始的交流。”

林语菡本来没什么感觉,听沈哲这么一说,连忙甩开他的手。

“不走了,坐车吧。”林语菡起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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