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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命!”金昭终于喊出声来。
我正要上前,丁胖子一把拉住我,喊道:“你疯了!这个家伙砍头如切瓜!”
我一听也是,两人对视一眼,转身出门,走到门口大声呼救。
……
差不多午夜时分,我跟丁胖子从警察局走了出来。当时的情形实在是太清晰了,警察甚至都没怎么问,金昭站在史志洋身边,鲜血淋漓的提着武士刀,旁边又没有别人,就好像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的简单,金昭要是不是凶手,全世界的猪都笑了。
回到家中,脱下道袍往沙发上一扔,从冰箱里面拿出两罐啤酒,丢了一罐给丁胖子,自己一口气喝掉一大半,打了个酒嗝,打开风扇,将自己重重的丢进沙发里面,看着天花板发愣。
“好热!”丁胖子一口气将啤酒喝完,脱下道袍,露出一身颤悠悠的五花肉,叫嚷着热,走到风扇面前对着吹了一会,从冰箱里面拿了半个西瓜出来,坐在我旁边,笑着说道:“你说这个金昭是不是疯掉了?当着我们俩的面就杀人!”
我没有出声,因为我内心隐约觉得这个事情不太对头,似乎有一个东西被我给忽略掉了,但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丁胖子把西瓜放在茶几上,在茶几下方取出一把西瓜刀,放在眼前吹了吹:“鬼哥,你这刀是不是砍过人,上面还有血迹来着!”
“是馗,不是鬼!你这个文盲!再说了,老子叫钟正南,你叫我正南哥行不?”我一阵烦闷,忍不住骂道。
“正南哥?嘿嘿,你怎么不叫浩南哥?香港古惑仔,铜锣湾扛把子更威风!”丁胖子吱吱怪笑:“我还山鸡哥呢!”
“你山鸡哥?你最多就是一山猪!”我只能笑骂。
郑浩南,山鸡,蕉皮,大老二这个古惑仔系列的电影曾经风靡一时,我就是受了他们的荼毒才开始混的,要不然,我现在他吗的肯定是一个公务员。
“我说,你这刀上面怎么血迹斑斑的?”丁胖子抽了几张餐巾纸,仔细的擦拭着。
我这才瞥了一眼我的西瓜刀,刀上的血迹是前几天微信上约了个美女回家,进行男女混合花样摔跤大赛以后,美女倚在沙发上慵懒的拿着刀削苹果,不小心割到手留下的血迹。当时随手一扔也没注意,正要跟丁胖子说明原因,却猛然感觉脑海里有个东西呼之欲出,但就是差那么一点点。
究竟是什么东西?
“浩南哥,你用这把刀砍过几个人?瞧着血迹……”胖子依旧在调侃着。
对了,我想到了,血迹!
在金阳房间,我们转身看着史志洋的无头身躯倒向金昭,金昭伸手去扶的时候,金昭手中的刀差一点割到史志洋的手,虽然史志洋已经没有机会抱怨,但当时金昭有一个下意识的缩手反应,那个时候,他手上的刀明晃晃的,没有一丝血迹在上面。
对,就是血迹,我终于找到一直不对劲的原因了,金昭刀上的血迹是史志洋倒在他身上才沾染上去的,也就是说,杀害史志洋的不是金昭,最起码,凶器不是这把武士刀。
我当即跟丁胖子一说,丁胖子也是蹙眉回忆道:“对哦,你一说我还真有点印象,当时金昭的刀拄在地上,当他去扶史志洋的时候,刀上的确没有血迹。”
随即,丁胖子又讪笑的说道:“会不会金昭是个武林高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的那种,当速度足够快的时候,是沾不上鲜血的,譬如古代剑客西门吹雪……”似乎觉得自己说的也不靠谱,住了口。
我脑袋里面急速的转着念头,如果金昭不是用这把刀,那又是用什么武器?警方的报告很清楚,死者是被锋利的刀割掉脑袋,当时现场除了金昭的武士刀,最锋利的利器就只有我兜里的指甲剪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是我老师告诉我的!我们先来大胆的假设下。”丁胖子仿佛知道我内心在想什么。
“你不是说你混少林寺的吗?少林寺还教哲学?”我鄙夷道。
“切,不懂了吧?我们是全日制的,连生理卫生都有!”丁胖子大言不惭,见我脸色不好,连忙转口到道:“我们先假设凶手不是金昭,当然,也不是我们俩,房间里面只有四个人,会不会是史志洋自杀?”
“废话,谁能自杀一刀割下自己脑袋的?脖子上有一根颈椎骨呢!为什么古代砍脑袋的刽子手都是膀大腰圆之辈,那是因为砍脑袋是一个力气活。没有极快的速度是不可能干净利落砍掉别人脑袋的。”我指着丁胖子的脖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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