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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一怔,立刻重重点头:“我明白,只要那郭大路在手,我们就可以在草原上建起无数的作坊、高炉。所以,后隆村其他的人都可以死,天一阁离宫的人可以死,露西亚佣兵可以死,甚至我也可以死,郭大路却不能死!”

大巫祝郑重地道:“没错,记住,郭大路一人堪比一个万人队--不,是堪比五个万人队!你们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得到他!当然,如果计划失败,那么,就杀了他,绝不能让他再在李朝明各种奇物,助长李朝的势力!”

大胡子一拉胸襟,露出黑毛丛生的胸膛,那胸膛上豁然是个狼头刺青,他低吼一声:“长生天在上,我愿意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战胜一切与大巫祝、大汗为敌的敌人!”

大巫祝满意地点点头:“你将那后隆村出产的精钢农具样品送一件过来。”

大胡子早有准备,取过除去了长柄的一把锄头,塞向那空中的黑烟漩涡,然而漩涡不够大,锄头塞不进去。大胡子一把拉过昏迷在床上的伎女,又在她手腕上划了个口子,往银碗里注入更多的血,漩涡随之增大,这才将锄头塞了过去。

漩涡渐渐隐去,大胡子听在外间依然传来的大呼小叫,知道自己所做所为并没有被外人现,他狞笑一声,一掌击在床上的伎女头上,那女子低呼一声,清醒过来。

姑娘一睁眼,就惊呼了一声:“唉呀,这位爷,奴家不知为何突然有些头昏,该不会怠慢了爷吧?咦,我怎么浑身没有力气?”她哪里知道,因为大胡子取其血做法,失血过多,这才全身无力。

大胡子哈哈笑道:“小娘子,爷就喜欢你这样子。”说着扑上前来,就撕扯姑娘的衣服。

姑娘挣扎道:“这位爷,奴家有些不舒服,看来不能伺候爷了--”

她的声音突然顿住了,因为大胡子往她怀里塞了一枚沉沉的银锭,姑娘心下欢喜,连头昏也不在乎了,任大胡子在她身上胡天胡地。

大胡子一边快活,一边在心里冷笑着,等大巫祝和大汗带领草原的好汉子们征服了李朝,就将那些达官贵人的美妇爱妾压在身下,到那时,不但一分银子不用花,还要这些懦弱的南人捧上白花花的银子,要不然,就砍下他们的头,当尿壶!

与此同时,在消失的漩涡的另一端,大巫祝正在摸索着手里的精钢锄头,他隐在黑袍里的眼睛闪闪亮:“南人真是了不起,居然能生产这样的上等精钢,不比我草原上的天降神石差。唉,为何郭大路这样的奇才出生在李朝,而不是在我草原上。那李朝的无能官吏知道什么是大才,听说那狗皇帝只是赏了后隆村一座碑坊。真正是笑话,那碑坊不能吃不能用,只不过是一堆破石头。如果郭大路来到我草原上,用他明的种种奇物助我汗国夺取天下,就算是这大巫祝一职让他来做,又有何妨?”

大巫祝转过身,看向帐蓬旁整齐放置的各种事物,如果郭大路在旁,一定会惊呼出声,因为那些事物正是他穿越到大李朝后,“明”的种种东西,从草纸、积肥法、标点符号、新版书籍,到雪糖、酒精、卫生裤、内衣胸罩等,历历在目。

大巫祝将新到手的精钢锄头轻轻放置在空的案头,他有一种预感,郭大路还会明更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大巫祝很早前就已经在关注郭大路了。

草原胡族虽然与李朝敌对,双方都封锁国境,其实私下里各种走私商队不断,大李朝的种种新奇事物随着驼队也会传进汗国的金帐,甚至因为大汗喜欢李朝的种种玩物,愿意用草原上的狗头金、来自北海的滚盘珠交易,那些眼睛里只有钱的贪婪商人,不出三个月,就能将大李朝京城里流行的好玩事物送进金帐里。

对这种大手大脚的奢侈行径,大巫祝原本是大力反对的,那些狗头金、滚盘珠又不是凭空而来的,是草原上的好汉子们用手里的刀箭,用血与汗拼杀而来的,可是大汗与贵族们,却用来交换一些既不能吃也不能用的玩物,却又放任雪灾来临时,帐下的农奴饥寒而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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