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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狩猎大队远离西北户,进入果槛密林深处已经有十一天了。这一次,狩猎大队的平均日收获比以往都要大上不少,而且损失极小,除了一几个被剧毒的蜈蚣和蜘蛛咬死的泽奴外,几乎没有被野兽杀死的泽奴。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叉枪增加了血槽,被改良过的叉枪刺中的野兽,不论是野狼还是黑熊,只要入体能有三寸到五寸,不管刺在哪,基本上就是个死字了。刺上几枪,然后围着或者跟着,等上个几分钟,强壮如成年黑熊,也一样一命呜呼。

不过这一点,却没有几个泽奴将功劳算到陆弃头上,因为叉枪改良完全是老户头西图一个人安排下去的事。

陆弃也不在意,他志不在此,毕竟他可不想当一辈子的大户头,然后天天带着一群奴隶给外面的世家老爷们狩猎,采药。

薄薄的兽皮靴,能给脚带来一定的防护,但是却依然能让陆弃清晰地感觉到那腐烂的沼泥在足下变形呻吟的声音。能有防水耐寒的兽皮长靴穿,又能穿上有防护和保暖作用的皮甲,手中还拿着那把兽口大环刀,这就是陆弃作为狩猎领队,跟其他泽奴不一样的待遇所在。

闻着空中略带酸性的气息,听着各种生物的低吟,这种感觉很舒服,很熟悉,很自由。有一种回到前世的感觉。

前世的陆弃,不仅仅是个强大的屠者,还是个很优秀的动物生态学研究者,而且为了修行好五禽仿生拳,他往往亲身接触这些野生动物,为了拍摄一些宝贵的图片,他甚至在长白山跟熊瞎子对轰过,也在龙虎山跟老虎干上过。

而像这样的沼泽森林,陆弃也没少去,毕竟许多鹤类就生活在湿地中。不同的世界,人可能不同,文化可能不同,许许多多的东西都可能不同,可只要是同样的生物进化体系,那么大自然的相似度几乎是百分之百。

而这个世界的湿地,无疑比地球那多少遭受到了破坏的湿地要古老迷人得多,这一次狩猎,无疑像是给苦练了十二年的陆弃放了一次长假,他很享受。

“虎头领队,饮水消耗超过七成,几个小队长都建议回转,再不回转可能就都回不去了!”大风的声音很硬朗,这么些天,陆弃没有找他麻烦,让他心中安定了许多。

回去比出来探索要容易许多,十一天的狩猎行程,三四天的样子就能回转,那些小队长的建议倒也不无道理。

“不急!”陆弃回应道:“冬猎的最佳时机有二十天,我们全部干满,这样这个冬天,大家伙会好过许多!”

“啊……你疯了么?”大风脱口而出,随即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弥补:“对不起,虎头领队,我没有骂你的意思,只是你这个决定太夸张了一些。没有可饮用的水,大家伙会困死在这片密林中的。”

“没关系!”陆弃轻摇了摇头:“大风,你放心吧,会有足够的水的。这个世界,不是只有泉水才能喝,在沼泽森林中,从来就不缺少可饮用的水!”

没有进入战斗的他虽然脸色不温和,却也没有太让人恐怖的煞气,大风眉头轻皱:“虎头领队,你是说,在这沼泽森林里还有其他水能喝?”

“儿子,我怎么不知道其他水能喝?”在一旁的陆康也错愕道:“河水和溪水可是不行,有泽奴尝试过,身体会受不了,轻则大病一场,重则虚脱而死。”

“我说的不是河水和溪水!”陆弃目光轻眨,如天上的启明星:“你们也不用这么疑惑地看着我,让四个小队长将空的水囊都给我收过来,到明晨,你们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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