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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这里有一支92式手枪,李莎那里有一支54式,黎雅的92式被匪徒下了,却正好别在那个被我挂掉的小头目的裤腰上,而他的腿上还有一支54式。

我决定把两支92式都交给李莎,她是这次突袭的主力,而且要负责远端的目标,92式手枪射速更快,精度更高,交给她更合适。而我和黎雅用54式打近处的目标也还可以。至于肖,只能让她跟在我们身后,保持一定的距离。留在楼梯间肯定是不安全的,如果有匪徒从那里过来,她根本没有抵抗能力。

李莎弯下腰去,用一具尸体上的血涂抹在自己的脸上,很快就面目全非了。这和我们抹迷彩油是一样的道理。我的脸上本来就有血,黎雅虽然先前露了脸,也还是在脸上抹了血,好笑的是,肖看着我们脸上都是鲜血淋漓的,似乎觉得好玩,也跟着往自己的脸上抹血,可是一抹上去,闻到那股血腥味,她就干呕了起来。我和李莎黎雅都忍不住笑了,这一去有些前途未卜,突然间竟有些异样的感觉。

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也就不再犹豫。

李莎双手持枪走在前面,她穿着一条浅灰色的麻纱长裙,脚上穿着一双磨砂皮的短靴子,上面是米色衬衣加韩版小外套,一整个打扮显得非常的淑女。这一定是肖给她参谋的,淑女的打扮加惹火的身材和惊艳的容颜,不知道要迷死多少人。可现在她却抹了一脸的鲜血,双手提枪,那种感觉就是一个字,冷。一种仿佛是杀戮遍地,末日来临般的冷。

我和黎雅则走在李莎的两侧,比起李莎的造型和走路的风范来,那就太普通了。

我们走到门口地时候刚好有一个喽出来察看情况,很近的距离。我的三棱刺今天第五次扎进了人体。几乎没有停留,我们就冲了进去。

进去之后李莎直接向前冲,我和黎雅则闪向两侧。三个人的枪声几乎同时响起,人质都是蹲着的,而匪徒身穿迷彩服站着,目标非常的明显。就像李莎推断地那样。我们冲进去的时候,匪徒们明显有一个愣神,他们似乎下意识的想要询问一下,我们的枪就响了。

李莎的出枪非常的快,她是两手同时开枪,射向最远端的7个匪徒,匪徒的位置和我画出来的大致一样。我说过,那是控制局面地最佳位置,他们不会随意更换。我和黎雅的第一枪几乎和李莎是同时开的。第二枪我们就明显地慢了不少。

第一个目标我准确的打中脑袋,第二个我就只打中肩膀,匪徒倒下去的时候抠响了手中半自动步枪。还好他的身体正在失去重心,枪口也自然的上抬,子弹射向了房顶。而我也不得不再向他补一枪。就因为这多出来的一枪,让我的第三个目标和一个我刚才没有观察到计算到匪徒两个人同时向我开火。

李莎说得对,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并不是先去杀那些不会对他造成威胁的人质,而是寻找开枪地目标还击。我们要做的,就是不给他们思考和反应的时间。

乓乓乓。自动步枪只响了三下。我没有选择躲避。而是继续开枪。躲避只能给他们更多地机会。我没想过我这么有种。也许也不是我多有种。而是一种下意识地反应。也许人在最危险地时候。害怕是一种本能。但是也存在另外一种本能。那就是忘掉一切。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想我会不会中枪地问题。想地只是立刻开枪击毙他们。

我做到了。那一刻。我开枪地速度至少比平时快了一倍。而同时我也清楚地感觉到我地肩膀被子弹擦过。擦过而已。我很庆幸。对方地应急能力和枪法本身都很垃圾。如果我可以算正在向白银进阶地青铜圣斗士地话。那些家伙只能算那种杂兵。

黎雅三枪全中。但是她开枪地速度也不够快。所以第三个目标和她可以说是同时开枪。就在她地子弹击中对方眉心地同时。对方地子弹也从她地右肩穿了出来。

从李莎地第一声枪响到结束。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远端地7个目标在李莎双枪同时射击地情况下全灭。丫地这就是黄金地实力。

我听到了黎雅倒地地声音。但与此同时。我也听到门边还有一个倒地地声音。我一回头。那是跟在我们后面地肖。肯定是被从我身边擦过地流弹击中了。那一刻。我整个人简直懵了。

不是没有考虑过会出现伤亡。但是真出现了这样地情况。我还是完全不知所措。而且。一倒就是两个。

可就在我的意识还没有决定我先冲向谁的时候,我却发现还有一个漏算的匪徒。那家伙穿的不是迷彩服,而是一套混在众人之间的牛仔,而他抓起来挡在面前的,俨然就是先前尿了裤子,还踢了黎雅一脚的那王八

如果不是他踢了黎雅一脚,我其实挺同情他的。一个正常人,被人用枪指着脑袋一次就够做一辈子噩梦了,他却遇到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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