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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人,尤其是广大单身贵族阶层,对女人都抱有很大的幻想,尤其是女神:又要漂亮,又要有钱,还性格很好,对自己千依百顺,就跟妃子对待皇帝一个意思。
当然,也有些贵族久了,从未碰过女人的童鞋,抱的是这么个想法:只要心仪的女神能够多看自己一眼,自己就能赴汤蹈火,无论她发什么脾气,给人什么脸色,自己都能无节操地去哄。
陈可逸不得不郑重其事地告知这些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童鞋们:乃们太年轻鸟!
达到女神级别的靓妞,还能性格很好,千依百顺的,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没有,电影电视剧,文学作品里,一抓一大把,男猪脚眼睛一瞪,眉毛一皱,女神就心惊胆战,任劳任怨;不过你要想过一把皇帝的瘾,唯一的办法,也就是生活在小说里的世界。
至于女神发脾气,你无节操的哄,什么气都自己受,你以为就天下太平了?骚年,太天真鸟,适当的包容和迁就是必要的,但是一味的忍让,非但不会让女神有任何感恩之心,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进而得寸进尺。
你觉得你的气量能有多大呢?要是比公瑾兄还小,迟早吐血而亡;要是能没皮没脸到打了左脸伸右脸的境界,那估计能多存活一阵,但也就是一阵,长此以往,折寿是肯定的。
那么,究竟怎么才是正确的办法捏?老湿告诉你,要有个底线,并且告诉她,在底线之上,她可以折腾;但是一旦越过底线,那就拜拜,慢走不送。
一味地忍让,只会让她越来越肆无忌惮,丝毫不觉得你是对她好,为她伤心;反倒是来点硬朗的,她还觉得你有个性。等到要失去你了,她就开始心慌,也觉出你的好了。
人啦,有时候就是这么奇葩!
现在,乃们明白为神马夏冰那么完美的条件,老湿却不太看得上,独独喜欢冉冬夜了吧。这年头,能有一个心意相通,聊得来的女人,那是百年的造化,哪怕丑的跟钟无艳似的,都赶紧下手,过了这村就没这店;更何况,冉冬夜也是国色天香的女神呢。
呃,一不小心,老湿跑题了。
“逸哥,你这样的真汉子,我最欣赏了。”金文彬握着陈可逸的手,就不肯放:“你不知道啊,我从小到大,一直都生活在谎言之中,没人敢对我说真话,更没人敢提意见。大家都以为我高高在上,实际上,我感到很孤独。”
高处不胜寒,无敌最寂寞……尼玛这是最高深的装逼境界,但看金文彬这幅小受的样子,和乖张的处事方式,以及极其不稳定,随时可能爆发的性格,似乎又不像是纯粹的装逼。
估摸着,他是不是有点悲惨的往事和不为人知,难以启齿的缺陷?
不过这种事是人家的隐私,跟哥没有关系,哥没那个兴趣去八卦。
“孤独的感觉,谁都有。要是能忍受呢,就自己一个人静一静,梳理一下思绪,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事情是想不开的;要是实在觉得憋屈难受的话,也可以找个人倾诉一下,不过前提是信得过的人。
当然,当下这个大环境里,完全信得过的人,基本就跟大熊猫一样稀少;实在找不到,就退而求其次,找个嘴巴紧点的,又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的人来说。”
陈可逸从技术层面上,提出了一点自己的建议。
“说得太对了,逸哥,这个人就是你了!”金文彬兴奋地说道。
“不是我,因为我没有兴趣听你那些事。”陈可逸说道:“我们又不熟,没有共同话题。”
金文彬额头上冒出了冷汗:这家伙,实在是太难沟通了……
算了,说正事,兴许他感兴趣呢。
“逸哥,听说你今儿也是大杀四方啊?”金文彬很亲热地说道:“而且还是只废掉的勾头?可惜我今儿没去看,错过了一场好戏啊,明儿怎么说,也得给逸哥助助威。”
“小胜了几场,侥幸而已。”陈可逸还是谦虚了一句:“明天估计是被人砍瓜切菜的料了。”
“那不一定。”金文彬说道:“要是换别人,我说什么都不信,但是逸哥你呢,看人看不透,总觉得你有什么绝招没拿出来的,说不定就会创造奇迹。”
“那是,逸少非常厉害,分明是以弱胜强,但看起来却像是恃强凌弱,不管什么层次的对手,就是三刀。”邱明山很会察言观色,这种时候,无论如何都要为三爷捧好场子,将陈可逸给说高兴了。
说实话,陈可逸虽然不喜欢拍马屁,但别人刚好说到自己得意的事情,又没有添油加醋地夸张,这就相当于挠痒痒,正好挠到心口上,让人心里舒坦。
“也不是我厉害,主要是刘三刀自己争气。”陈可逸谦虚地表示道:“它本来就是被人忽视的神将,只不过被淹没了,没人认识到它的价值,我只不过是还原了真相而已。”
金文彬表面上点头称是,心里却在想:那只勾头是神将?被埋没了?你把我当傻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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