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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晨跑,在紫云公园遇到一对中年男女,一条京巴冷不丁从两人脚边转出,直冲我扑过来。那对夫妇模样的男女依旧四平八稳地端着架子打太极,男的嘴里淡淡呵斥了一声,却没啥大用。我脚步不停地跑,那狗就不依不饶地跟在屁股后面追出很远,呜呜汪汪的,不知道是仗势发癫,还是为了形式上的护主。打狗看主人,我估摸着真要一脚踹飞了京巴,自己也敌不过双人太极推手,只得闷声不响跑出它老人家的警戒范围了事。

跑完步,提着刚买的豆浆馒头,见路边一群人围着个卖狗的老头,边上几个铁笼里分别装着不大点的雪橇、贵宾和叫不出名字的狗崽子。

老婆想养狗很久了,由于工作关系,我们刚来天津不久,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家不是自己的家,养狗自然只是个不可能付诸行动的想法,逢年过节的万一要回父母那边,总不能真的把小狗带着托运。走过狗摊时,我扭头看看,跟之前遇到的那条貌似凶悍的京巴一样,都是些不入眼的货色。

不入眼倒不是说狗不好,我对犬种向来没什么研究,也不懂得稀罕名贵,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些狗而已。我总觉得城市里的狗没有狗样,根本不像狗,在这一点上,倒是和以前一个姓李的同事大为投机,我俩说起有些主人还给狗穿衣扎辫时,狂笑到大排档的老板娘几乎要持刀过来清场。老李这家伙算是个异类,湖南人。上次单位首开年会,全国各地的魑魅魍魉齐聚北京,人堆里一个刨光头穿解放鞋上身运动服下身西裤的眼镜男特别显眼,我就问旁边人,那狗日的是谁,旁人答李某某。我当时就有点肃然起敬,觉得以前听过的种种,都TM不足以形容其人风采之万一。

晚上一起喝酒聊天,我才知道自己错了,老李并非热爱行为艺术的装逼犯,只是个逮啥穿啥、不修边幅的宅男而已。我这辈子第一次听说大丹狗,就是那天晚上受的指教,现在仍没亲眼见过,只知道是外国狗,大型犬种。

老李养了两条大丹,血统纯,体味重。为了狗,他还特意跑到乡下买了房子,每天除了上网工作,就是带狗出去溜达,用他的话说,在城市里养狗不叫养狗,那叫用钝刀子杀狗。可惜时间不长,其中一条大丹就被人下药毒死,成了狗肉火锅。老李足足半年没缓过那股劲,生了场病,几乎把命丢在了乡下。就是在跟我喝酒的时候,说起这事,仍然是惨绿的脸色。老李说没了那条狗就跟没了他儿子一样,尽管这家伙至今为止连个女人都没有。

我不知道大丹是啥玩意儿,但说句酸话,老李爱狗的心,我是懂的。三十年前,老子的老子翻了四个小时山头,回家抓几只老母鸡、拎一包红糖,又马不停蹄地翻山回城里医院,去照顾待产的知青媳妇——俺的娘,那时候院门口就孤零零趴着一只看家的草狗。

等母亲抱着襁褓中的我,躺在倒翻的竹床上,被我老子和几个叔伯抬回家,那条要多丑有多丑的草狗仍旧趴在家门前,摇着尾巴,瘦到皮包骨。

草狗在许多地方代表母狗的意思,在我老家那边——皖南的一个旮旯缝里,也指最普通不过的、经过N代杂交毫无血统可言的土狗。

我记事的那一年,家里养的那条狗叫“得财”。那个时候,老家的人们只是为了有用而养狗,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宠物”这个词。

得财是条黑狗,雄性,如今比较汗的说法叫男生,眼眶上有两点黄斑,老人说那叫虎纹。大概是太小的关系,我有印象的仅仅是得财的后半生,从来想不起它还是小奶狗时的情形。

那时候禁枪还不是很厉害,老家那边可以说是家家户户都有火铳,家家户户都养狗。火铳是单发,车床车出来的枪管,自制火药铁砂,一打出去一大片。我父亲有一次在猫在林子打竹鸡,一手摸个火辣子在石头上敲,“啪”的一响,鸟群就扑簌簌冲天而起,他一枪轰出去居然打下了七只。得财逐个叼回来时,正好碰上一个砍柴的农村孩子要去捡其中一只,这草狗闷声不响上去就是一口,正咬在手腕上,那孩子也悍野,见狗咬了自己以后就再没动静,便又伸手捡竹鸡,咔嚓又被咬一口。我父亲寻着哭声过去后,赶紧把孩子带回家里,用筷子蘸淘米水给他刮了伤口。狗牙有毒,没有疫苗的年代,淘米水刮毒,算是相当有效的治疗方法了。

那次以后,附近农村都知道了我家有条妖孽,连卖鸡蛋的妇女上煤矿来,都远远绕着我家门口走。那些同样在外包煤窑下井的大老爷们,倒是个个赞不绝口,说狗护食是天性,懂得护主人打下的猎物,那就是真正的好狗了。得财的个头并不大,精瘦精瘦的,矿上绝大多数狗都比它壮实地多。煤矿矿长家有条狗叫大花,极壮的草狗,每次狗打群架,它总是冲在一群畜生前面,那叫一个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逮着那只就咬翻那只,几乎没有对手。奇怪的是,得财从来也没有跟同类打架的嗜好,除了跟父亲上山以外,就是在院里呆着。记忆中它不怎么粘我,少有那种摇尾亲昵的模样,倒是有一次我被父亲罚跪,它坐在后门走廊上陪了我一下午,依旧是冷冰冰的眼神。

我家住的地方是个山坳,最开始就只有我家和姓汪的一个同学两家人住着,三面环山就只有一条路通往矿里。汪同学家里养的是条母狗,黄褐色,名字不记得了,那时候条件都不好,养狗都喜欢养公的,不像现在,有的人家养母狗,靠配种生崽卖钱,那时候一窝草狗只能扔掉,白送都没人要。母狗少公狗多,到了每年春天发情的时候(我们那叫‘跑疯’),自然就是狼多肉少的局面,矿上的狗群常常会不辞辛苦地跑到我们这边山坳里来,以求狗美人垂青。汪同学和我最多五岁大的时候,就学会了趁交尾时拿石头丢公狗的恶劣把戏。每每那边十几条大狗在为了交配权杀得尘烟四起不可开交,我家得财仍旧是那副不动如山的闷骚模样,整个一无性人,哦,不,无性狗,在追求异性方面显得极其缺乏上进心,现在想来,它或许闷的不是骚,而是寂寞吧。

围棋界有句话,叫“二十岁不成国手,则终身无望”,其实天赋和悟性对于好狗来说,也一样必不可少。在那个连人也未必能吃饱的年代,养狗除非是为了纯粹的看家护院,不然一条合格的赶山犬,在正式放猎之前是要经过许多考验的。其中一道不过关,主人便彻底放弃,再没有之后,在这点上倒是和如今的选秀造人截然相反。

小狗睁眼后,选狗的人一到,第一件事就是在一窝狗崽里挨个拎,一般来说,母狗是连被拎的资格都没有的。拎的地方时后颈的那块皮,看狗的尾巴是否自然伸展,夹到裤裆里的不能要,那是孬狗的象征。颈花皮是能够拎起整只狗,而对它自身毫无伤害的最佳落手点,等到小狗稍微长大一点,狗妈妈迁窝的时候也是选这里下嘴。

等把选好的狗崽带回家,平时得观察它睡觉及闲卧的姿势,整个躺下四脚打横的是再纯粹不过的饭桶,没事跟猫一样伸个懒腰的则连饭桶都不如。好狗都是趴着睡,那是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出最快反应的姿势。这些都算是一条狗与生俱来的东西,人在后天性上对狗的影响也同样重要。我家老头子极度反感我没事就把狗抱着玩,老家管那叫“盘狗”,是最能把赶山犬糟蹋成粘人精的。等到小狗可以吃米饭了,要挖一个洞,饭盆扔洞里让它俯低前身进食,据说久而久之可以让胃前移,撵兔子时跑得快。那时候条件不好,我家一个星期才吃一次肉,肉汤加骨头拌饭,对狗来说无异于人类的满汉全席,我见过同学家的狗吃糠的。老家那边烧菜基本上都有重辣,狗吃辣吃多了性烈,盐则要少吃,掉毛厉害。

说起狗吃东西,不得不提老头子的心狠手辣。得财不大点的时候,老头子就让矿上工人拿来半个馒头喂狗,馒头里下了微量的六六粉,那是一种剧毒农药。得财吃了以后几乎丢了半条命,自那以后再也不吃外人给的任何东西。后来狗肉火锅在城里饭馆兴起的时候,农村的年轻劳力毒狗成风,我们矿上死了不少狗,得财没半点屁事不说,还把在我家门口鬼头鬼脑的两个家伙撵得逢山过山逢水过水。当年毒狗基本上都用氰化钾,土语叫三步倒,半成品得放在瓦片上生火炒,胆子大的还敢用嘴去试味道,发麻就成了。狗吃了夹着三步倒的食物,基本上就是见血封喉那意思,死状极惨,七窍都流血,肉却是无毒的。

等到得财再长大一点,老头子就带它去试枪。所谓试枪,就是看狗生平第一次听见枪声是什么反应,如果表现不好,后果很严重。那次老头子带的是把新枪,中午雷打不动半斤白酒下肚,带着得财到山口去了。说起来也是鬼使神差,那把枪的枪管是矿上一个老车工做的,极好的手艺,可那天老头子总觉得哪里不得劲,枪口都抬起冲天了,临到头还是回家取了绳子,把枪靠在树上绑起,远远牵绳放了一枪。作为山坳里唯一的邻居,小汪同学的老子老汪当时正躺在门口竹床上睡觉,他也是玩枪放狗的行家,乍一听见炸雷般的枪响却从竹床上滚了下来,光着脚板就往山口跑。照常理,火铳正常放枪是绝不可能会响到如此程度的,等他跑到山口,只看见我家老头子面无表情地在解树上绑着的半截枪托,另外半截跟整支枪管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树身上全是坑坑洼洼。

这次炸膛只差一点就要了老头子的命,他心里的窝火程度可想而知。原本大惊的老汪又大笑,管老头子要了烟蹲在旁边抽,拍拍没挪窝的得财,问这畜生咋就没吓着?老头子的回答很有意思,说跟老子一样,就TM的打了个哆嗦。

试枪过后,得财等于是过了初级考核。老头子没过几天,专门去买了一小块牛肉,不放任何佐料,放在炉子上用白水煮,同时打发俺拴狗挖洞。老头子向来有个怪癖,比方说他想要烟,就手往放烟的地方指一指,铁板着脸,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可怜俺就在那里绞尽脑汁,这个那个的猜上半天,唯恐一个不对,讨不着他老人家欢心。这次他说挖个洞,再没第四个字,我也不敢多问。挖就挖吧,锄头拎不动,就拿着捅煤炉的炉钩子,费劲巴巴地在院子外的树下掏了个小洞。

牛肉半熟的时候,味道刚飘出来,得财就有点不对劲了,把铁链子扯得哗哗响。俺那时太小,黄梅天没衣服换的时候,偶尔还被母亲套上开裆裤在外面游荡,挖的那个洞,说实话埋萝卜都埋不进,胡萝卜倒差不多。老头子一看自然不满意,不过他也不骂,仍旧是招牌式的面无表情,自己拎了家伙,到屋后刨了几个坑,都尺把深,相隔很远。埋下牛肉后,用铁锹把土拍实,得财的铁链一解,就跟跑疯似的蹿出去了。土坑被它轻而易举地找到,逐一刨开,到今天我还记得它吞下粘着土的牛肉时,喉咙里那种简直是狰狞的低吼声。

跟公鸡见了蜈蚣一样,世上的东西,大多有那么点相生相克的意思。老头子说牛肉加上土腥味,就是兔子的味道,狗只要尝过一次,以后就会主动撵兔子,不咬着不罢休。至于埋那么可怜巴巴的一点牛肉,目的是不能让它吃饱,尝个甜头点到即止;埋得深,则是让它知道咬到嘴里得费功夫,有了惯性,以后赶山再密的刺丛都敢钻。

十天半个月下来,得财吃了好几次牛肉,倒是把老子馋得口水淋漓。不过我知道老头子手里的东西,没那么好吃,下肚以后要是没贡献,说不定他还能给你挖出来。5岁的时候俺在托儿所不是跟一帮小犊子把痰盂罐当球踢,就是拿个铅笔,骗女孩玩脱裤子打针游戏,逍遥日子过得好好的,被他硬弄到煤矿子弟小学一年级插班。没多久就期中考试,我双百,三个矿第一,当晚他龙颜大悦,破天荒买了袋山楂条给俺吃。结果过了几天,大概是脑袋太大的缘故,我上课的时候坐着坐着仰天一跤,后脑磕了个包,母亲当天就让我退了学,说我身体太弱了,上学还早。老头子悻悻然之余,居然把吃剩半包的山楂条没收了,完全不给理由,害得俺现在看到这种零食,还能立即联想起童年阴影。

扯远了,有点跟得财抢戏,呵呵。这家伙也没过上几天富农日子,牛肉吃完,老头子不知道哪根筋不对路,拎块破毛巾让它跳起来咬住,撒口就是一巴掌。狗的好奇心其实是不输猫的,耐性却要长足太多,几回弄下来,得财已经训练到把毛巾挂在树上,它自己就会跳上去咬住,光凭咬合力吊起整个身体好几分钟的地步了,力竭才撒口,根本不用再威逼利诱。

老汪算是得财处子秀正式登场的东风,他家的那条母狗,是我们矿上数一数二的赶山犬,这在当时充斥着性别歧视的草狗界,是极其罕见的。那天老汪邀了我家老头子,两人下午上山,那条母狗熟门熟路,不用呼喝就自己钻了林子,而得财却像是被大山唬住,跟在老头子身边毫无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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