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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旗飞扬,军歌嘹亮。

顾振华率领着大军向着泌阳杀来,这支部队已经汇集了安国军的最精华战力,骑兵,炮兵,全都是百战精锐。而那些南阳来的新兵,也都是优中选优。

南阳盆地成为了军火大本营之后,大量的工匠进驻,军工生产进入了快车道。一些全新的产品已经推了出来,比如南阳兵装备的盔甲就一改传统的样式,变成了一整块明晃晃的胸甲。

这些胸甲全都是用水力锻床砸出来的,相比以往的铁叶子制成的铠甲,更加轻便,也更坚固。一个个穿着胸甲的士兵,在阳光的照射之下,频频反光,就像是一群金甲天神一般,看起来威风十足。

岳破虏一路上就注意到了这些胸甲,他顿时就垂涎三尺,忍不住啧啧赞叹。

陆勇也笑道:“怎么眼馋吗,要不要骑兵团也配上一份?”

“当然要配,不过这胸甲看起来怎么有点虎头蛇尾啊?”

“这话怎么说啊?”

“你看看!”岳破虏指着士兵们的后面,笑着说道:“这盔甲光有前面,没有后面,从正面看,胸甲是凤凰,从背面看,怎么就变成山鸡了!”

陆勇顿时哈哈大笑:“这就是你犯糊涂了,我给你讲一个选兵的经验吧。咱们安国军除了选拔新兵之外,也收留了一些老兵。对于这些老兵,只要让他们脱了上身,只要看一眼,就知道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知道是靠什么吗?”

岳破虏想了想,说道:“难道是哪个壮,哪个浑身腱子肉?”

“哈哈哈,那是选牲口!其实只要看身上的伤疤就行了。常年当兵,不可能没有伤疤,但是有些士兵的伤疤就在前面。有些士兵的伤疤却集中在后背上。”

岳破虏顿时眼前一亮,急忙说道:“这伤疤在前面的,应该是奋勇作战,和敌人拼杀所致。可是伤疤要是在背后。那就代表着他们在逃跑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攻击的。”

“聪明!”陆勇笑道:“凡是伤疤都在背后的,无论是武技多好,身体多雄壮,都是没胆子的货,一概不能要!”

说到了这里,陆勇就笑着指了指手下的士兵,朗然说道:“真正的士兵都应该有伤疤,而且伤疤也都应该在胸前,所以这里需要一块坚固的盔甲!至于后背。那是懦夫逃兵才需要防护的地方,安国军不需要这样的新兵!”

陆勇说得兴奋,这些南阳兵全都挥动着手里的武器,高声大喊:“威武!威武!威武!”

高昂的喊声,传出去老远。头上的雄鹰遇到了惊天动地的声音,都吓得急忙躲闪。

眼看着大军距离泌阳不过二十里地,在前面出现了一个土岗,只要过去之后,差不多就能看到泌阳了。

突然之间在土岗上面旗幡闪动,一队骑兵跃出。负责给全军开道的康乐笙急忙掏出了千里眼,仔细的看过去。

“营长。对面怎么也打着红旗啊?”

“看仔细了,他们的旗子镶着白边,就是鞑子的镶红旗。和咱们安国军相比,他们就是串秧,挂羊头卖狗肉的货!”

康乐笙虽然嘴上不屑,但是还是加着万分的注意。他手下的两哨人马立刻摆开了方阵,做好了战斗准备。

战鼓齐鸣,士兵们踏着整齐的鼓点,向着山岗压了过去。

土岗上的鞑子看到了这些士兵,顿时有种怪异的感觉。也原野上。步兵遇到了骑兵,只有逃命一条路,可是眼前这些家伙不但不跑,还结阵冲了上来,实在是太匪夷所思,简直就是对八旗劲旅的侮辱!

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了,一个十分矮壮之人,盔上黑缨,身后高高的背旗,料想这人定是勒子兵中的分得拨什库了。他身上鼓鼓囊囊,至少穿了三层重甲,胸前一个明亮的护心镜,放着寒光。他身旁随了几个家奴,个个同样身披双层重甲,手上提着粗大的长刀长枪。

这个鞑子先是带着手下人来回驰骋,弄得尘头大起,灰尘漫天。

就在这时候,他带领着部下,猛然冲出,没有呐喊,没有呼嚎。有的只是急促的马蹄,粗重的呼吸。

这些跟着老奴一路杀来的家伙,格外的骄横,虽然在攻城的时候,他们领教了安国军火铳的厉害,但是这帮人还坚信他们的骑射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尤其是这点步兵,根本不看在他们的眼里。

他们冲得宁静,而安国军的队伍更是默然的出奇,没有任何动静,只见士兵骤然停下了脚步,一个个将手中的火铳举起,就像是一片整齐的松林一般,盯着冲来的鞑子!

从土岗向下冲,占据了地势优势,鞑子速度惊人,一百步,九十步,八十步,七十步,五十步!

鞑子终于进入了一击必杀的距离!

“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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