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我屠尽东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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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周围的人全都倒吸了口冷气。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绝对不是开玩笑,也一定有这样的实力。
说完那句话之后,他骑在马上,一只手拿起铁戟慢慢的指向了城楼上,我们所站的位置,一点,我心中一震——他正是指向的袁易初。
袁易初的脸色铁青,而那个人已经冷笑了一声,调转马头走了。
。
常庆被人从城门外带回来之后,立刻叫来了军医,这个时候他那张凶悍的脸已经被鲜血染红,军医小心翼翼的忙了许久,从他的眼窝中摘出了一颗小石头,又是上药,又是包扎,忙完的时候天都黑了。
我一直站在屋子的外间,隔着一层纱幔看着里面,听到常庆咬牙不肯呼痛,心里也有些敬意。
而袁易初一直坐在桌边,扑闪的烛光照在他阴晴不定的脸上,显出了几分阴鸷。
过了好一会儿,杨云晖才从里面走出来,轻轻道:“三哥,已经弄完了。”
“如何?”
“常将军——有一只眼睛保不住了。”
话音一落,袁易初的脸色更阴沉了,杨云晖一挥手,背后的军医捧着一只铜盘哆哆嗦嗦的走上来,铜盘上放着刚刚从常庆眼窝里取出的石头,袁易初伸手拿起来,捻在指尖看着,半晌,慢慢道:“飞蝗石。”
杨云晖立刻道:“三哥,那个人是——”
袁易初从牙缝里蹦出了两个字:“洛——什。”
“洛什?”杨云晖皱了皱眉头:“他是——”
“铁戟王子,他的父亲就是当初威震八方的‘铁箭王’。”
杨云晖一震,脸上流露出了一丝惊愕之意。
“曾经在草原上驰骋纵横的八大天王,如今都已经老了,新一辈的人,大多不成器,唯有他,武艺强悍,骑射高超,一手飞蝗石百发百中。”袁易初一边说,一边低头看着指尖的那枚飞蝗石,冷冷道:“如今,胜京的掌事者,只怕就推他了。”
杨云晖的脸色越发凝重了起来:“如果是这样的话,只怕云岭那边来的人,就不止这些了。”
之前云岭屯兵四十万,而这个洛什还一直没出现,显然只是探探路,而现在袁易初出现在了东州,他就立刻出现了,这就是正对正的碰上,而且那个洛什放话一个月后要屠尽东州城,那胜京只怕还有人马要来!
这场仗,恐怕难打。
草原的骑兵原本就十分的强悍,否则当初中原也不会被从胜京南下的皇族统治,可现在,皇族在中原已经汉化了许多年,行军作战多用汉军,要再对上胜京的铁骑,胜负仍旧显见,否则也不会之前那么久都被压着打。
而且今天这一战,那个洛什强悍的武艺,连常庆都伤了,别的人只怕也难敌,要找什么样的将领才能与他分庭抗礼呢?
我在一旁也愁得眉头紧锁,袁易初看了我一眼,道:“你回去休息。”
“呃?”我愕然抬起头,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云晖:“那,你呢——?”
“我还有事,要去书房处理。”
对了,这些天每次在书房都看到他在写折子,只怕这边的事必须随时向皇帝禀报,今天这场仗关系重大,也必须得上报才行,还要想对策,想到这里,我轻轻道:“那我先回去了。”
想了想,又道:“你别太累,小心身体。”
他们两原本都要准备往外走了,听到这句话,袁易初顿了一下,回头看了我一眼,连杨云晖也回头看着我,目光显得有些戏谑,我被他们看得不舒服,皱了一下眉头,转身拂袖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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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整个东州都显得那么不平静。
书房的灯也亮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起床远远的看到那里,还有一些副将进进出出,每个人脸色凝重,连带着整个府衙内都有些压抑了起来。
我叹了口气,梳洗完毕之后,就有下人送来了膳食,我看了看桌上的白粥小菜,便问道:“书房那边送了东西没有?”
来人回道:“大人吩咐了不准打扰,所以没敢送过去。”
我皱了皱眉头——不吃饭怎么行?便吩咐下人立刻去做一些热汤饭,配上人参鸡汤,自己拿着往书房那边走去。
刚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杨云晖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三哥,现在看来,只有他,才能和洛什一较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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