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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打算夜袭麦城?

深更半夜,在距离麦城仅七八里的地方,大梁军将领成央率领着麾下士卒悄悄朝着麦城方向前进。

“总感觉有点不太对……”成央的副将,原太平军六神将之玉衡神将齐植在旁皱眉说道,“虽说是夜袭,可估算介时战况,与强攻无异,公主殿下用兵向来趋奇,很难想象她会出此下策……”

“唔!”成央闻言附和地点了点头,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试探问道,“齐植,你从李慎那边讨问来的口令还能用么?”

“这恐怕行不通了吧?”齐植脸上露出几分难色,尴尬说道,“秦王李慎为人仔细谨慎,不至于想不到我这边已出了什么问题,不出意外的话,他必然会更改口令……再说了,当时末将的想法是趁着白水军三个军团长夜袭我营,因此唆使公主殿下前往夜袭麦城……而如今白水军皆在麦城并未出战,就算末将讨要来的口令不曾更改,防守麦城的白水军也不至于傻到会相信我等乃是败退的友军吧?”

“这倒是……”成央闻言缓缓点了点头,继而皱眉说道,“可既然如此,代军师为何会突然打算夜袭麦城呢?麦城的夯土城墙虽说也只有五六丈,倒也不是无法翻越,可若是真打起来,也不失是一道障碍……既然秦王李慎已授首?何必如此仓促呢?”

听闻此言,齐植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压低声音说道,“成将军有没有想过,倘若秦王李慎没死呢?”

“没死?”成央愣住了,一脸难以置信地望着齐植。古怪说道,“齐植,我俩可是亲眼看着李慎自刎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捻了捻手指,齐植低声说道,“末将总觉得。李慎不可能这般轻易就死了……”

“岂是这般轻易?代军师的计策确实巧妙啊……”

“不对!”摇了摇头,齐植正色说道,“末将才识浅薄,但是对于看人看事,倒也有些心得……秦王李慎,绝非是一个简简单单就会被杀掉的男人!”

“你的意思是……”成央的眼中浮现出几分凝重,压低声音说道,“我等……包括刘晴代军师,都被骗了?”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望了一眼成央。齐植低声说道,“末将看来,此番公主殿下夜袭麦城,极有可能是为了验证这个可能性!”

“原来如此……”成央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但是随即又露出几许苦苦思索之色,在足足为难了半响后,苦笑着摇头说道,“被搞糊涂了……”

“呵!”齐植不由自主地轻笑一声。笑完之后,他却愣住了。用异样的眼神望着成央。

大梁军……

也不是那样难以相处嘛……

齐植心中不禁涌起一个古怪的念头,毕竟在他们太平军将领眼中,大梁军曾经可是他们不共戴天的仇人,可如今,齐植意外地发现,他似乎能与成央相处地挺好。

“总之。无论如何,代军师既然这般吩咐我等,想必有其深意,我等按照计划行事便好!”

望着成央善意的眼神,齐植不由感觉心中隐隐有些火热。抱拳拱手,沉声说道,“是,末将遵命!”

不得不说,成央前番在蔡氏山的善意着实感动了齐植,让齐植明白到,原来大梁军的将领们也并不是吃石头的铁石心肠,他们心中也有着不逊色太平军的仁义。硬要说两者有什么区别,恐怕就只有身处的阵营不同而已,无关乎什么正义与非正义。

想到这里,齐植不由有些担心徐乐,尽管二人前一日因为意见不合产生矛盾,几乎已闹到分道扬镳的地步,但无论怎么说,徐乐总归是他们太平军的将军,齐植并不希望那个莽夫在这种时候再做出什么傻事来,毁了刘晴好不容易维持起来的、与大梁军的关系。

而除了成央与齐植这一支外,其实周军还有数支准备联合夜袭麦城的兵马,比如说唐皓,比如说梁乘,之所以分成数支,只不过是考虑到大队人马极有可能会被叛王军的斥候侦查到,是故施行化整为零的战术,将偷袭麦城的大队人马分成数支小股部队罢了。

而担任这场夜袭战事总指挥的,便是冀州军副帅之一的唐皓。

在其余部队尚在行军途中时,唐皓便来到了麦城东南三里左右的那片雪林,登高眺望着麦城的灯火,在心中盘算着夜袭此城的利害得失。

而在唐皓身旁,东岭众以及金陵众共计三百余名刺客用黑布蒙面,整装待发,或倚在树干旁,或单膝跪伏在雪地上,用冷漠的眼神死死盯着此行的目标,麦城东城门。

整整三百余人,非但不曾发出丝毫声响,而且可以说是巧妙地与附近的地形融合在一起,令人难以察觉到他们的存在,这份藏匿身形的本事,不由让唐皓心惊之余暗暗称赞。

“大致情况是这样……”转身在雪地上蹲下,唐皓压低声音对苟贡与丁邱分派着此番的任务,毕竟他二人乃是眼下东岭众与金陵众实际上的掌控者。

本来,似这种暗杀敌军守将、配合友军大队人马夺城的差事,交给如今谢安麾下第一刺客漠飞显然是更为稳当,但遗憾的是,漠飞还未从梁丘皓那件事的打击中缓过来。因此,苟贡这位大狱寺少卿只好再次出手,要知道,他已当了三年的文官,除了那次保护谢安从广陵刺客的围杀中突围,他几乎已不曾再沾染鲜血。

也对,毕竟说到底,大狱寺少卿可是一个不小的官职,那可是小九卿之一,哪怕是在冀京那个官员遍地的京师天子脚下,那也是极有身份的,如此,苟贡自然会爱惜羽翼。

有了显赫的官职、稳定的生活,谁还愿意去过打打杀杀、刀口喋血的日子呢?毕竟苟贡可不是漠飞、阵雷、梁丘皓那种纯粹只为某件事物而生的男人。他也是一个喜欢金钱、地位、女人的俗人。

“由我东岭众负责东城门么?”听闻唐皓的任务分派,苟贡点了点头,说道,“我三弟不在,夺取城门应该会有小点麻烦……不过只要让苟某上了城楼,苟某倒是可以保证。我军定能顺利入城!”

苟贡说这话可并非是信口开河,要知道,他的暗杀之术虽说远不如漠飞,但是,他精于用毒,只要让他来到高处上风口,撒出口袋中的毒粉,那简直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当然了,前提是最好别碰到梁丘皓、梁丘舞、阵雷、金铃儿这种自身实力极其恐怖的敌人。要不然,恐怕还没等苟贡依靠自己的毒粉建立奇功,他就已经被敌将所杀了。

终归是当了三年的文官,苟贡的武艺亦是大打折扣。正所谓习武如逆水行舟,一日不练、退之千里,看看金铃儿就知道了。三年前的鬼姬金铃儿,那是何等的恐怖,以一人之力叫整个冀京鸡犬不宁。别说漠飞敌不过,就连梁丘皓也曾经险些死在她手中。可待她怀胎十月生下了女儿后,她却连漠飞都不见得能打败了。想来,也只能交出天下第一刺客的美名,乖乖做她的谢府三夫人。

“单单东岭众,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丁邱皱了皱眉,犹豫说道。“要不我金陵众支援些人手?”

“丁都尉这话是什么意思?”苟贡闻言面色有些不好看了。别看东岭众与金陵众看上去似乎挺和睦的样子,但是只有知情者才明白,这两支刺客相互竞争地多少激烈。

这也难怪,毕竟南、北镇抚司这两个府衙当初建立于皇五子李承与谢安争夺冀京城内隐蔽势力权利的时候,在职权上本来就有重叠、冲突的地方。就好比是一碗鲜羹,谁乐意分出去半碗?

交情归交情,可一旦涉及到自身刺客行馆的利益,有些话还是得说说清楚。

“苟少卿误会了,丁某只是觉得,漠都尉不在,东岭众要夺取麦城城门,恐怕还是有些吃力的……”

“这个就不劳丁都尉操心了,我行馆内的弟兄,虽说已不曾接单干杀人越货的勾当,但技艺却不曾落下!”

“……”眼瞅着苟贡与丁邱二人笑眯眯地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唐皓颇有些头疼地挠了挠额头。

要知道,金陵众的靠山可是金铃儿,而东岭众近些年来也得到了长孙湘雨的支持,因此,唐皓可不好偏袒其中任何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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