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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登上五星岛,无论如何都要混到海盗的团体中才行,光凭一己之力杀过去显然是不明智的选择,所以仇无衣现在的身份就是水手。

特意结成七八条小麻花辫的长发也是水手喜欢的发型之一,镶嵌着些许皮革加固的外衣,弯弯的腰刀,以及能够兼任头巾用的领结,只可惜皮肤不像真正的海盗那样常年暴露在海风中而显得粗糙,对此,仇无衣也做了些许伪装,用某种药水改变了身上皮肤的质地,除非用另一种药水洗掉,否则就算是锉刀也无法使其褪色。

既然是水手,那就不应该过于低调,这是一座到处都显得高调的城市,不知道该如何表现自己能力的人注定无法出头,吹牛也是水手与生俱来的一种本事,所以在水手和海盗聚集的酒馆当中,任何人都不可能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

“该死的老头,给我来一大杯甘蔗酒!”

仇无衣一脚踢开酒馆的木门,将手中的钱币丢给擦拭着大酒杯的秃头老板,酒馆里几乎满座,甚至没有人抬头看一眼这个粗鲁地踢门而入的家伙,因为这实在是太常见了,而且酒馆里的嘈杂声比踢门声还要响亮一些。

既然是水手,那自然要骂骂咧咧才像样,而且真正与水手打交道的人也不会因此纠结。

“唉,新来的?”

老板不疑有他,在大木杯子里注满了琥珀色的甘蔗酒递给仇无衣,甘蔗酒是水手们最为喜欢的酒类之一,原因自然是便宜,其原料是甘蔗制糖后的残渣,在以前航海技术不甚发达的时候,船上的桶装水往往会变得腐臭,水手就在水里掺甘蔗酒饮用,结果这个习俗一直流传到了今天。

许多纵横大海的船长已经腰缠万贯,喝得起最名贵的葡萄酒,但他们还是和一般的水手一样,大口大口地灌着性子暴烈的甘蔗酒。

“也不是第一次来,这一趟的船长是个连赚钱都不懂的软蛋,老子才不想跟他干,最近有什么能做长一点的好事吗?”

仇无衣一口气将杯子里的甘蔗酒灌下一半,狠狠地打了个嗝,手肘支在柜台上问道。这幅做派正是漂流水手的标准模样,他们跟着船只游荡在一个个港口之间,寻求雇佣,没有固定的工作于收入,但往往本事不小,比起在固定船只工作的水手,他们更多了一分江湖气息。

有什么好事,就是寻求工作的说法,尤其是指做海盗,海盗船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减员,他们会在港口招募愿意上船的水手。

依照不成文的规矩,酒店老板应当向这些水手提供自己知道的情报,而他们也的确知道现在有哪几位船长在港口里。

“有啊,最好的事就是去毛雄的船,这两天没有几个船长靠岸。”

老板鼻子里重重喷了一下,对毛雄仿佛有点不太待见。

“哈?毛雄他还出海?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儿?”

仇无衣将空杯子往老板面前一推,圆睁着一双眼睛,做出一副不太相信的样子。进港的人不可能没听说过毛雄,而且对于毛雄这个人,不应当表现出任何尊敬,尽管这里是他的地盘。

“可不是么,一天天缩在岛上,把大海当成什么了?亏他还是海盗王的人,他可不是要出海。”

见仇无衣也对毛雄嗤之以鼻,老板也算是找到了共鸣,话也说得越来越尖刻。海港城市的人,一天到晚和大海与水手打交道,深知大海的浪漫与危险,像毛雄这种盘踞在岛上的自然算是异端。

“不出海?不出海我去干什么?种田吗?”

仇无衣一脸厌恶地摆了摆手,满是讥讽地说道。

“你说对了,还真是种田,毛雄那家伙不知道发了什么病,一天到晚在岛上挖来挖去,估计是想藏点财宝过后半辈子吧,他的船每三天靠港一次,只要手脚健全能挖土的,什么人都收。”

老板将仇无衣永国的木杯洗了洗,再用已经看不出本色的抹布擦干。

“哈?那有什么意思?跟他去挖地核查不如去跟商船,没劲,走了。”

“下次再来啊。”

简单的道别之后,仇无衣离开了这家小小的酒馆,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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