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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国拜火,而在传说中,沙漠地区是最接近火的地方,所以很多有历史的贵族都选择在沙漠的绿洲或湖边居住,这些人往往是极有油水的。

黑色星座再怎么跋扈,也没有任性到眼看着送上门的钱不去收的道理。

万胜军说的话,除非完全是胡搅蛮缠,否则整个佣兵团中没有人敢不服从。

就算是胡搅蛮缠,也只有周德和李相臣敢在一旁进言而已,所以万胜军就亲自来到了一楼。

穿过一群歪歪扭扭站起来的醉汉,万胜军已经看到了外面的大车。

而且他注意到拉车的牲口是骆驼,正是烈国沙漠地带盛产的东西,不过在永国这个地方,骆驼远远没有马有价值,更赶不上动力车,所以只能算是一种情怀。

万胜军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人在永国,却始终保持着高贵架子的烈国老牌贵族。

车的样式虽不是特别豪华,但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铃铛,骆驼身上也是,这也是有身份的象征,在烈国沙漠地区,这样的车子一经过,立刻就知道里面有贵人,那难怪古代这么流行暗杀了,简直就是为暗杀者主动提供目标。

车子上的货物是盖着的,不是普通的帆布,而是白色的丝绸,用丝绸当做苫盖货物的布,足见其阔绰。

目光从车子上一扫而过之后,万胜军蹬蹬迈了几步,瞪大了眼睛打量着赶骆驼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只穿了一条黑色的皮短裤,脚上踩着编织的凉鞋,一身壮硕的肌肉清晰可见,虽然年纪不大,却落落大方地对着万胜军鞠了一躬,姿势与一般的鞠躬不太相同。

这一身打扮,在烈国沙漠地区意味着来者身上没有隐藏武器,也是一种古老传统。

“嗯,小子,你是什么人?听从谁的指示?为什么送这么一车东西来?”

万胜军高傲地点了点头,一张口,粗粗的嗓子宛如雷鸣,但这已经是他很有礼貌的表现了。

“小人不过是一介奴仆而已,没资格自报姓名,这一车东西,是我家主人吩咐带给各位英雄的见面礼,我家主人还说了,多年以来一直仰慕各位英雄的威风,若是英雄们不嫌弃,能否赏脸与我家主人在龙凤第一楼一聚?”

少年“奴仆”年龄虽不大,讲起话来却毫不含糊,眼前就一群粗鲁又凶残的佣兵,他却毫不畏惧。

自然,这个少年就是阿力。

“你把东西搬下来看。”

周德板着脸厉声喝道,同时向着万胜军使了个脸色,万胜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阿力轻车熟路地在院落中整理出一块空地,又把车上大大小小的箱子搬到空地上,逐个打开,做得轻松利落。

李相臣虽未说话,心中却已经信了九分,他对各地习俗了解更多,烈国这些老贵族中,派来传话的少年往往是专门培养的亲信,不仅文武双全,更要懂得如何待人接物,而今这个黑皮肤少年正是如此。

而车上的东西也大都是传统的香料,金器,瓷瓶,珠宝等,纵使万胜军是个有资格在金币堆里洗澡的人,也照样看直了眼睛。

“老李,你看如何?”

万胜军恨不得一口把车上的财物吞下,不过团中有规矩,财物必须按照一定规则分配,即使他骄横跋扈,又是团长,也绝不能触动这条底线。

“我看没问题,就算是有什么古怪,那可是龙凤第一楼,在那儿闹事是不可能的,不过为了保险,我看还是全体出动的好。”

李相臣先是看了看周德,见周德脸上没有表情,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也这么想,这小子没问题,车上的东西也没问题,至于有什么事儿,我看多半是好事。”

周德像猫头鹰一般笑了起来,他喜欢不干不净的委托,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访的人送礼越重,委托就越不干净。

“好!给我通知兄弟们,浇冷水清醒清醒,分东西,然后去龙凤第一楼!”

万胜军咧开了大嘴,仿佛看到一大堆金币摆在自己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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