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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老头子也不敢找吧,再加上我妈手里也有钱,所以我们娘俩过得也算轻松,我六岁那年,我妈死于一场车祸,至于原因嘛,那个开车撞死我妈的女人是老头子在我妈之后的某一任女友,至于是哪一任,老头子自己都记不清了,而原因无非是她无意中偷看到了老头子在看他让手下人拍的我和我妈在一起的照片,有时候我挺恨我自己这张脸的,哪怕什么都不说,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我和老头子的血缘关系,恰巧那段时间老头子烦了那个女人,要把她给打发了,她就认为是老头子要趁早甩了她好接我们母子回来,她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说到这里,沈行墨无奈得摊了摊手,“看,我妈到死还是因为老头子,所以可见识人不清有多惨。至于那个女人呢,老头子自然不会放过她的,她的下场,我想想都能知道。我妈以前就有过准备,她和林越林辰的爸妈是好朋友,有时候她忙得时候也会让我在林家住几天,在她过世后,我就暂时被林家收养,唯一能证明老头子还活着的证据就是林家的账户上每个月都会收到一笔抚养费,说实在的,这笔钱养活一百个我都绰绰有余了,等到我十六岁之后,老头子正式将我接回了沈家,当着他手下所有人的面儿,认了我这个儿子,上了沈家的家谱。”
“其实我回不回沈家无所谓,但是既然我妈当初给我取名的时候依旧姓了沈,我就知道,她还是想让我回去的,回去就回去吧,反正也就是多一重厚实的背景罢了。沈家就老头子,大哥,还有我三个男人,老头子这辈子就没有过正室夫人,大哥比我还倒霉些,我至少还和我妈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就算死了,逢年过节我还能扫扫墓烧烧香,大哥连自己生母是谁都不知道,不过现在,也没有知道的必要了。”
从头到尾,沈行墨的声音都很平淡,甚至没有一丝的波澜起伏,听完之后,胡潇潇的眼眶却红了。她从小到大,都是真正的掌上明珠,父母亲每天的工作再忙,都不会忘记每天的睡前故事和晚安吻,在外人面前永远威严有加的爸爸,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而对大哥二哥严厉要求的妈妈,无论她说什么妈妈都只会说好。
还有大哥二哥,爷爷奶奶,对她更是宠上了天,四九城里人人都知道,唐家的琉璃美人灯,风吹不得雨打不得,但是却是唐家所有人的眼珠子,谁敢动唐家就和谁拼命。
当初黄佳玉因为看她不顺眼咒骂她短命鬼,被人说出来后,黄家愣是被赶出了四九城。她的寿命,是全家人的逆鳞。她知道,爸妈生怕哪一天她就这么去了,但是在她有限的生命中,她的确享受到了无尽的爱。
而沈行墨的生命中,最开心的大抵也就是童年和母亲在一起的宝贵时光吧。林家二老对他就算再关心,也不可能抵得上亲生母亲,更何况,还有一个那么不靠谱的亲爹。
“怎么了,我自己还没哭呢,你怎么就红眼睛了。”沈行墨难得开了句玩笑,“可不能哭啊,回头林辰又得说我欺负你了。”
“谁说我哭啦!”胡潇潇压下眼中的泪意,硬生生将话题转开,“那你大哥的孩子为什么会过来?”
沈行墨也知道追着这个话题不放潇潇就得恼羞成怒了,就干脆顺着她的问话,“老头子一年到头也不着家,小煜又是个没爹没妈的,家里除了保姆就是保镖,我又常年到处飞拍戏,老头子也就只能趁我放假的时候把小煜送过来,试图培养一下叔侄亲情,毕竟这娃身世也确实悲惨。”
不过沈行墨没说出来的是,老头子的想法虽好,奈何两个当事人的配合度都不算太高,小煜完全继承了他大哥的出色头脑,年纪虽小,却很有主张,单看两人刚刚的相处状态就知道。沈煜尊敬他,拿他当二叔,他也拿沈煜当侄子,至于别的,那就没有了。
沈家男人骨子里的血都是冷的,不管是老头子,还是他大哥和他都是这样,小煜自然也是如此。
亲情,听起来好听,做起来太难,至少妈妈过世后,沈行墨就不知道亲情到底是什么感觉了。
“那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看起来冷冰冰的,像个小号冰山似的。”胡潇潇看着沈煜,就不由想起了她家的二货唐睿。
她是父母的老来女,比大哥小了近二十岁,这也就导致了唐睿比她这个小姑姑也只小了五岁,两人说是姑侄,实际上和姐弟也差不了多少。
唐睿自幼性子活泼好动,又是唐家的长孙,向来受宠,唐睿打小就是个爱闹爱笑的好性子,谁来都喜欢抱一抱他逗一逗他,一张小脸上永远都挂着笑容。
后来能出去蹦跶了,他就跟小马驹撒欢似的到处撒野,还常常给她带各式各样的东西回来,有可能是路上掐的一把野花,也可能是小姑娘拿柳条给他编的篮子,又或者是街上一串冰糖葫芦,他总跟献宝似的,一进门就满屋子的叫唤“小姑姑,小姑姑,我带东西回来给你啦”,非得嚷嚷的全家人都知道,他才开心。
她接触的人少,虽然知道不是所有人家的孩子小时候都能像唐睿那么开心,但是她也确实从未想过,原来还有一种小孩子,在六岁的年纪,就可以沉稳地像一个大人。
“看得人怪心疼的。”<!--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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